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9日讯 10月2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情况。该《规则》已经第六届青岛仲裁委员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则》制定的亮点
填补制度空白,服务定位精准,适配多元仲裁场景
《规则》填补区域临时仲裁制度空白,以满足当事人多元化仲裁服务为核心目标,适用范围全面覆盖多种情形:包含中外市场主体广泛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且需青岛仲裁委提供协助服务的情形、适用其他临时仲裁规则时需青岛仲裁委提供协助服务的情形或者未约定规则仅约定由青岛仲裁委担任仲裁员指定机构等协助服务情形、当事人直接约定适用《规则》的情形,同时兼顾当事人选择青岛仲裁委作为非仲裁员指定机构时的辅助需求,充分适配多样化仲裁实践需要,助力市场主体深入理解临时仲裁的规则优势与运用场景。
构建服务体系,程序自主自愿,兼顾程序公正灵活
构建效率性与灵活性兼具的协助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适配当事人个性化需求,推进解决临时仲裁因配套服务缺失导致的“程序孤岛”困境。明确仲裁庭组成和指定等核心程序的流程标准,在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基础上建立清晰的补位规则,确保当事人正当程序权利及时实现;依据当事人或仲裁庭的提议,提供财务管理、费用审查、庭审保障、秘书服务、档案保管等关键支持,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明确、可操作的临时仲裁程序服务指引,以满足当事人对仲裁服务多元化的现实期待。
尊重国际惯例,快速响应需求,保障争议高效处理
建立紧急仲裁员快速响应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灵活的纠纷解决路径。在仲裁庭组成前,当事人申请指定紧急仲裁员发布临时措施的,机构可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节约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为当事人及时维护权益、保障程序顺利进行提供关键服务。同时,明确仲裁员、仲裁庭秘书无法履职时的回避、替换规则,保障仲裁程序高效、公正可追溯,具备可操作性与国际兼容性。
详列服务标准,建强专业队伍,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建立仲裁庭秘书名册,详细界定仲裁庭秘书服务职责,可协助仲裁庭进行文件传送、程序令起草、庭审组织等全流程服务,大幅降低当事人与仲裁庭的事务性负担,实现“程序正义”可视化,协调保障仲裁程序有序开展。制定仲裁庭秘书标准与规范,通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仲裁庭秘书服务,打造业界认可的“专业名片”,推动构建开放、透明、可信赖的仲裁人才生态圈,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标准、一站式临时仲裁实务解决方案,助推仲裁公信力再提升。
权责边界明晰,费用标准清晰,满足争议解决新期待
厘清机构服务边界,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作为“中立支持者、规则供给者、资源对接者、风险防控辅助者”的角色职能,保障临时仲裁“程序自主、灵活适配”的核心优势,赋能临时仲裁规范化发展。明确量化各项服务费用,减少程序争议,仲裁成本灵活可预期,实现“当事人权利保障、仲裁员权益维护、行业秩序规范”的多重目标,支撑临时仲裁制度有效运行。
《规则》制定的意义
临时仲裁本质是以“灵活性”打破地域与规则的束缚,以“中立性”平衡不同主体的权益,以“可执行性”保障跨境交易的信任基础。作为一种高效灵活的争议解决方式,临时仲裁不仅是企业、个人应对跨境争议的“高效工具”,更是国家间协调跨境利益、完善全球治理的“柔性机制”。
青岛仲裁委推出临时仲裁服务规则,旨在提升市场主体对临时仲裁制度的认知与应用能力,推动临时仲裁从“制度试点”走向“实践常态”,助力青岛构建专业化、国际化仲裁服务体系,助力出海企业降低争议解决成本、适配服务贸易特性、规避跨境法律风险、提升国际竞争韧性,对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青岛对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与凝聚力,推动青岛海洋经济发展、深化中外经贸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具有重要意义。
临时仲裁服务规则将在有关部门批复后正式印发实施。未来,青岛仲裁委将努力以专业化服务筑牢涉外争议解决基石,借区域协同强化对外开放服务辐射力,以规则创新提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话语权,在“专业化服务、区域化协同、国际化衔接”三大核心领域持续发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贡献青岛力量。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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