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同塔省(tỉnh Đồng Tháp)发生一起引发全国热议的盗窃案:34岁的男子黎皇利(Lê Hoàng Lợi)因潜入他人果园盗窃两个菠萝蜜,总价值仅38.7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5元),竟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起诉!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引爆争议,无数网友质疑:"仅为两个水果就启动刑事程序,是否小题大做?"然而,随着法律专家的深入解读,这起看似荒诞的案件却揭开了越南司法体系中一个关键且严谨的法律逻辑——案底制度与累犯从严原则。
据调查,10月23日,黎皇利从美善社(xã Mỹ Thiện)骑摩托车前往丐县(huyện Cái Bè)的美德西社(xã Mỹ Đức Tây),潜入一处民宅果园偷割菠萝蜜时被主人当场发现。他虽弃车逃跑,但最终被警方传唤,并对自己因"需要零花钱"而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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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黎皇利及其赃物
为何案值如此之小却招致刑事追究?河海律师事务所(Văn phòng Luật sư Hà Hải)律师陶氏碧莲(Luật sư Đào Thị Bích Liên)给出了权威解析: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补充),普通盗窃罪的刑事立案门槛通常是财产价值200万越南盾以上。
此案中两个菠萝蜜鉴定价值仅为38.7万越南盾,远低于该标准。然而,法律第173条明确规定了一个关键例外:如果行为人曾有盗窃罪前科且尚未消除案底,那么即使此次盗窃财产价值低于200万越南盾,也同样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可判处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下非监禁改造。
这正是黎皇利被起诉的核心法律依据——他此前就因盗窃罪被判刑,且案底仍未消除。律师陶氏碧莲强调,同塔省公安厅的起诉决定完全合法合规。
她进一步对比指出,倘若黎皇利是初犯或已消除案底,其行为将仅面临2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罚款。这一解释让许多原本质疑执法过当的网友恍然大悟,转而关注到法律对"累犯"的严厉态度。
尽管法律程序无误,此案仍引发了关于司法裁量与人道主义的广泛讨论。法律专家同时指出,越南《刑法》第29条也赋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灵活空间:若在诉讼过程中,考虑到犯罪行为性质轻微、财产价值极低、未造成显著社会危害,且行为人坦白认罪、处境困难、不再对社会构成危险,诉讼机关可以依法考量免除其刑事责任。
这起"菠萝蜜案"因此成为一个典型的法律样本,它既展示了法律条文刚性的一面——对屡教不改者严格执法,不以恶小而纵容;也提示了司法实践柔性的一面——在法理范围内兼顾情理,给予真诚悔过者出路。
许多法律从业者认为,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将体现越南司法机关如何平衡法理、情理与执法效果的智慧。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此案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案底关乎长远,守法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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