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
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对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新能源货车、皮卡车不限行。
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货车禁止入城。
三、蓝牌汽油货车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时段(7:30-9:30、 17:30-19:30)限行,其他时间段允许通行。
四、黄牌货车、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专项作业车采取以下限行管理措施:
(一)一般限行区域及时间
顺庆城区:卓越路(不含)以南,滨江大道临江路(不含)以东,华荣路(不含)-荆英路(不含)以南,潆华中路-华府路-智达路-师大路-环峰路-桂花路以东的所有街道(环都大道除外);
高坪城区:物流大道(不含)-林海北路(不含)-东顺路二段(不含)-兴安路(不含)-兴汉路(不含)-永丰路三段(不含)-永丰路二段(不含)-永盛路(不含)-鹤鸣路南段(不含)-安贞路(不含)-东湖路四段(不含)-莲州路(不含)以西的所有街道;
嘉陵城区:春江路(不含)-燕京大道(不含)以北,白燕大道(不含)以东的所有街道。
限行时段:每日 7:00-22:00
(二)核心限行区域及时间
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临江大道万年东路路口至荆英路口段、府荆南路一段、清风北路、清泉寺北路、清源北路、万年东路、万年西路、三元路、茂源北路、文渊街;北湖路、育英路、文化路、涪江路、模范街、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莲池路、西河中路、西河北路、和平东路、和平西路、铁荣路、石油东路、石油西路、石化路、石油后街、大祥街、镇江西路、镇江东路、恒河街、滨江北路一段、滨江北路二段、滨双路、双女石路、将军大桥。
高坪区:望鹤路一段、阳春路(安汉中学东侧)、鹤鸣路(安汉中学西侧)、鹤鸣东路、梨树街、梨树横街。
嘉陵区:紫府路、长城中路、南虹路、耀目路、同庆路、树人路。
限行时段:每日 6:00-24:00
五、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货运车辆以及城市公共服务部门(包括市政、园林、环卫、邮政等部门)的作业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入城备案。备案管理细则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另行制定,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六、凡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和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或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需要,对限行车型、区域、时段适时作出调整并对外公告。
八、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 充 市 公 安 局
南 充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南 充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南 充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南 充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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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聂子奇
来 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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