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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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上海街景
外商银行一直被视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其角色一直颇受争议。事实上,作为整体意义的上海金融业的组成部分,外商银行与华资银行、钱庄之间,不仅因业务重叠而产生竞争和对立,同样也因业务有互补而进行扶助与协作。尤其在危急关头,中外银钱业有过不少成功的合作范例。同心协力,其利自可断金。
01
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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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中法实业银行大楼
中法实业银行总行设在法国巴黎,在中国多个重要城市设有分行,发行兑换券流通。1921年7月2日,该行北京分行代表总行突然宣布:从即日起中国境内所有分行同时暂停营业。该行消息传开后,引起金融界的震动。为避免引起金融形势混乱,北京政府财政部于月2日密函北京银行公会,表示因事关全国金融,请“先行筹垫款项收中法银行钞票,登报收兑。该款由本部负责,将来即在本部应付中法银行欠款内扣还,以维市面。”
7月3日上午,中法实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赛利尔专程造访北京银行公会代表、中国银行总裁冯耿光。冯请中法实业银行公布发行纸币数目,交出簿据,以便清查券底等,赛利尔一一答应照办。当天下午,北京银行公会致电各地银行公会,请求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票,各以本埠地名券为限。所有垫款按各埠总数合计,由中国、交通两行的总管理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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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刊登中法实业银行停业相关报导
上海是代兑的重点地区。 7 月 4 日上午,法国驻上海领事邀请上海银行公会会长盛竹书、副会长钱新之,以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宋汉章等,偕同中法实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赴外滩一号该行内检查发行簿据,并确定该行内所有钞票交由法国领事保管。接到北京银行公会来电后,上海银行公会会员中,有 7 家非北京银行公会会员的银行也加入代兑。其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四明银行、广东银行四家各认垫 1 万元,永亨银行、中华商业储蓄银行东莱银行三家各认垫 5000 元。
上海银行公会认为,此次代兑如在各行进行势必拥挤,于是决定在银行公会开兑,且“一律现洋,不杂钞票”。为便利来兑人,兑换钞票数额在500元以上者,换给中国银行或交通银行当日本票,向其取现;而500元以下的零票,则以现洋收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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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实业银行上海、汉口地名纸币
上海银行公会组织代兑后,来兑换的人数以13日为最多,上午约3000人,下午约2000人,后逐日减少。自13日至22日,来兑人数共为16400人,兑去钞票59万余元。至25日起,公会临时组织的代兑组织撤销,委托各会员银行继续零星代兑。
至 8 月 13 日,京津沪汉四地银行公会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票的活动结束,兑付率达 90% 以上,共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票 2099162 元,其中上海代兑 657075 元,是四地中最多的,达到 31.3% 。
02
中国银行沪分行抗停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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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28年,中国银行总行(总管理处)在上海的办公楼旧址
1916年5月8日,北京财政部密电上海、天津、汉口等地的中国交通两行各分行移驻华界营业。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被密令迁往南市十六铺地区。接电后,该分行即电询总处迁址缘由,但未得到答复。在寻找房屋过程中,上海分行12日晨突然接到总管理处转来的国务院令,要求停止兑现付存。上海分行随即召开股东联合会,决定对该行所发行的兑换券照常兑付。事后,段祺瑞也坦承,中行沪行设在租界内,与外国商人关系较深,停兑不易办到。
在决定抗令之前,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等往访上海会审公堂法官,征询有何方法使现任经理、副经理有数日时间继续留行工作。法官认为:中行利害关系人,如股东、存户、持券人等,如向公堂控诉经理、副经理有损害彼等权益行为,要求法庭阻止,即可成立诉讼;在诉讼未判决期间,北京当局不能逮捕现任经理、副经理。上海分行采纳了这一建议。张謇被推举为股东会会长,英籍律师古柏、日籍律师村上,以及英籍律师葛福莱分别受聘为中国银行股东联合会及大宗存户的代表。驻沪的英日领事则表示:“中央此次办法,实破坏全国金融基础,不仅影响华人,实于上海市面大有关系。上海市面,华洋共有利害,自应设法维持。上海中国银行股东联合会办法余等异常赞美,当竭全力以维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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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5月14日《申报》关于中国银行照常开门的公告
听闻消息后,普通商民纷纷持票至中行要求兑现,因而发生挤兑。为缓解兑现的压力,中行在南北市各钱庄每家存现洋5000元在外商银行每家存数万元,请其代兑。15日,公共租界巡捕房总捕麦高云恐秩序混乱,加派中西巡捕弹压。
当时上海市面上的现金,大多存于外商银行库中。要应付挤兑,仅从市面上大量购进现洋是不行的,还易引起厘价波动,必须得到外商银行的支持。 15 日中午,各外商银行经理在麦加利银行集议此事,议决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给予协助至必要限度”,并随即由道胜银行出“早仓”(运现时间一般为在下午五六点钟,出早仓意为提前出仓),接济现银 50 万元;并于次日致函各国领事团转报驻北京的各国公使团,告知各外商银行愿借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200 万元,以维持兑现。上海的金业市场设于道胜银行买办间的走廊内,每日打听行市的钱业中人群集于此。“道胜出仓”的消息传出后,立即传遍全市。当天下午,挤兑风潮即趋缓。
03
中外银钱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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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18号,原麦加利银行(现译渣打银行)大楼
1920年代初,上海外国银行公会有18家会员银行,以麦加利银行为会址,几乎囊括了当时在沪开业的全部外国银行,其宗旨却较为单一,“大致仅为谋国外汇兑之营业便利,并无其他联络”。由于当时上海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多为外商,他们与外商银行往来最为密切,加之外商银行在华开办外汇业务时间较早,又恃中外不平等条约为后盾,拥有多种特权,它们通过受其控制的外国汇兑经纪人公会来管理外籍外汇经纪人,上海的外汇交易几乎由外商银行所垄断。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交通、上海商业储蓄、浙江地方实业、浙江兴业、广东、东亚、金城等银行也陆续开办国外汇兑,但困难重重,处处掣肘。“凡入外国汇兑经纪人公会之经纪人,按照该会与洋商银行公会之定章经手买卖汇票,买卖双方必须有一方系洋商银行公会之会员,方得成交,否则即行处罚”,而华商汇兑经纪人因“不得入外国汇兑经纪人公会之数,不能做洋商各银行之买卖,营业范围甚为狭小”。
1920年11月,上海银行公会曾致函上海外国银行公会,希望华商银行在外汇业务上能够与外商银行享有同等便利,但外国银行公会并没有作出令人满意的答复。1921年5月,上海银行公会再度致函外国银行公会,希望允许中国、交通、浙兴、浙实、上海、中孚、广东东亚等8家银行加入该组织。对此,外国银行公会以“本会会员只限于在上海开业之外商银行”为由,予以拒绝;但同时提议由上海中外银钱业共同组织“上海银行总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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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上海银行公会新厦落成
依麦加利银行起草的“总公会”章程草案,外商银行在董事会、会长人选与汇兑经纪人管理方面占据绝对优势;华商汇兑经纪员只有5人被允许加入总公会;外商银行休假时,不得进行任何汇兑交易。对此章程草案,上海钱业公会极表赞同,认为能给钱庄带来融资机会:而上海银行公会的反应则较为理性,提出的修正案明确表示,必须维护中方权益。对此,外方感到意外和难以接受,此事遂受到搁置。
1925年五卅运动的爆发及其随后出现的中国民众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给中国金融业发展带来良机,中国银钱业渐渐具备与外商银行抗衡的实力。几经协商,上海中外银钱业联合会于1929年3月21日正式成立,会所设在上海麦加利银行内,会费由三家平均摊派。在委员会构成中,外方代表占了半数,第一任委员会主席(会长)也指定由麦加利银行代表充任,而且在委员会投票中还可以有最后决定权。在外汇经纪人的名额规定上,中国汇兑经纪人增至16人,但外国汇兑经纪人仍多达53人。
这一结果虽然远非令人满意,但却可接受。毕竟,作为中外金融合作的结果,这是一个体制上的突破。
“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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