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奔驰出了事故,要自掏几万修,心疼钱怎么办?新疆的罗某和王某想了个“歪招”——伪造车祸骗保险,本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省下维修费,结果不仅没拿到好处,还双双被判了刑,留下一辈子的案底!
这事儿得从罗某的一场车祸说起。之前罗某开着自己的奔驰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查完说,这起事故得他自己承担维修费,一算要好几万。罗某看着这笔钱犯了难,到处找人想办法,最后找到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王某。
两人一合计,王某眼珠一转,出了个主意:“我名下有辆大众车,还买了商业险,不如我开着大众车,故意去撞你的奔驰,造个假事故现场,到时候找保险公司理赔,拿到的钱正好给你修奔驰!”罗某一听,觉得这办法“完美”,立马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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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找了个地方,故意把奔驰和大众车撞得“看起来很严重”,伪造了一场激烈碰撞的假象。之后王某拿着提前准备好的假材料,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还真骗到了4万多块钱。罗某本以为这下维修费有着落了,可没高兴多久,就有人把他俩骗保的事儿举报了。
警方很快就立了案,一查一个准:去现场复勘,发现碰撞痕迹不对劲,不像正常事故;做车辆痕迹检验,查出两车碰撞的角度、力度都是人为控制的;再查资金流向,王某拿到理赔款后,确实把钱用在了罗某的奔驰车维修上。铁证面前,两人没法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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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判了:罗某和王某都犯了保险诈骗罪,各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还得各交1万元罚金。这意味着,他俩不仅要赔钱,未来两年还得接受社区矫正,不能随便离开居住地,更重要的是,“犯罪记录”会跟着一辈子,考公、找工作、贷款都可能受影响。
这案子看着是“为了省修车费”,实则踩了法律的红线,这里面的3个法律常识,所有人都得记牢,别犯同样的错:
1.伪造事故骗保,不是“小聪明”,是刑事犯罪
很多人觉得“骗点保险钱,最多退回去就行”,但法律里根本不是这么算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比如伪造车祸、故意烧车、假装被撞骗意外险等,都属于“保险诈骗罪”,而且是“公诉案件”——一旦立案,不是保险公司不追究就没事,检察院会代表国家起诉你,该判刑还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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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本案中,两人骗了4万元,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标准略有不同,一般5000元至2万元以上就够),所以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只骗了几千块,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会被治安处罚,拘留+罚款跑不了。
2. “帮人骗保”也会坐牢,别当“共犯”
本案里的王某,不是车主,也不是直接需要修车的人,只是帮罗某出主意、用自己的车“演戏”,但照样被判了刑——这就是法律里的“共同犯罪”。不管你是主谋(比如罗某),还是帮忙的(比如王某帮着伪造现场、提交材料),只要参与了骗保的过程,共同故意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会被认定为“共犯”,一起承担责任。
哪怕有人说“我就帮着打个电话、递个材料,没拿钱”,也没用——是否获利不影响犯罪认定,只要参与了,就可能被判刑。
3.骗保的后果不止坐牢,还有一辈子的“污点”
很多人只看到“缓刑不用坐牢”,觉得没大事,但忽略了“犯罪记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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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参军、入党受影响:这些岗位都会查“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案底基本没机会;
找工作受限:很多企业(尤其是国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招聘时会背景调查,有犯罪记录可能被拒绝;
贷款、征信受影响:部分银行在审批房贷、车贷时,会参考犯罪记录,有案底可能被拒贷;
影响家人:如果子女未来考公、参军,政审时可能会受牵连(虽然不是所有情况都会,但存在风险)。
更别提本案中,两人还各交了1万元罚金,骗来的4万理赔款也得“退赃”,相当于“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省钱,还倒贴了钱,留下了案底。
最后再提醒一句:开车出事故,该走正规保险就走正规流程,哪怕自己多花点钱,也别想着“骗保”走捷径。法律对保险诈骗的打击力度很大,一旦被查,后果远不是“省几万块”能弥补的,千万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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