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5月,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乘马车进宫途中,遭到石川县士族岛田一郎等六人的袭击,被刺身亡。大久保死后,明治政府追赠他为右大臣、正二位,并为他举行维新以来第一场国葬,葬于东京青山墓地。
行刺者岛田一郎等人是自由民权派人士,他们在《斩奸书》中列举如堵塞公议、压制民权、视政治为私物、排斥慷慨忠义之士等罪状,谴责了大久保的专横和失政。这是士族民权派的典型主张,是被排斥于政权之外的在野士族群众,借欧美式的自由民权思想,表示了对政府强烈的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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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久保利通(1830—1878年)
与此同时,随着自由民权运动要求开设国会的请愿呼声日益强烈,政府首脑鉴于欧美先进国家的革命历史,对于自由民权运动愈感到恐惧。明治政府虽然一再拖延时间,然而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被迫作出让步。政府为了防范在实行立宪制后,出现危及天皇制政府专制统治的危险局势,一方面排斥民间起草的宪法草案,另一方面,除在宪法的起草工作中贯彻岩仓在《大纲领》中提出的基本方针外,还在意识形态、军事、政治和财政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天皇制的措施,进行了一系列制定宪法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加强天皇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树立天皇的权威,政府进行了空前的一次接一次的天皇到各地巡幸。以1876年6月从东北到函馆的五十天巡幸为开端,实行了诸如1877年1月到关西,1878年8月经信州到北陆、京都、东海道的七十天,1880年6月到名古屋和京都的四十天,1881年7月再到东北和北海道的七十天的一系列大旅行。
在巡幸过程中,明治天皇带着以右大臣岩仓、大隈和井上两参议等政府首脑为首的300名随员,还有400名警察。这些巡幸对于不知有天皇存在的民众来说,在使其认识天皇的权威方面有很大的效果。社会主义者木下尚江少年时在松本亲眼看见1880年的巡幸。他在其自传《忏悔》中记述了如下的情况:
……在雨中从十日里、二十日里的山中,背着婴儿,扶着老人,互相招呼,出来“参拜”天皇。一旦允许自由通行,道路两旁 的男男女女争先恐后地跑出来,互相冲撞,互相推挤,豁出弄脏了衣服在泥中争抢起来,他们拼命争抢的是马蹄踢起的和马车溅起 的沾满泥土的小石块。在他们之间普遍流传着,“如果拿到天子走过的砂石,则家里安宁、五谷丰登”这样的信仰【[日]远山茂树《日本近现代史·卷一》】。
这些巡幸密切了地方官吏、户长、豪农等地方领导者同天皇之间的关系,使人民知道了天皇的存在,起到了与自由民权运动相对抗,奠定天皇制基础的作用。
天皇的巡幸,是以加强官僚统治的软弱体制和使天皇积极干预政治为目的的。早在1877年8月,在宫内设置了辅佐天皇的侍补,由保守派的吉井友实、土方久元、元田永孚等人充任。这个制度是鉴于士族叛乱和自由民权运动,为确立天皇亲政的名义,由伊藤博文和大久保利通提议而建立的。另外,将太政官移至宫中,规定内阁的机要事务由御前会议来决定。
天皇在巡视地方、视察学校的过程中,天皇的侍讲、宫廷官僚元田永孚于1879年发表了一篇题为《教学大旨》的文章,公开主张教育的根本精神以讲授仁义忠孝的道德为第一。文部省按照这一精神,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干涉。1881年5月,制定了《小学校教学规则纲领》,规定“修身”课在各门课程中居于首要地位,历史课应以培养尊王爱国的精神为目的。还制定了《小学教员须知》和《学校教员品行检定规则》,对教员的思想和教育方针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两项法令在公布之前天皇均曾过目,这是天皇对教育的直接干预。
1882年,元田永孚根据天皇的命令,编写了充满忠孝仁义的《幼学纲要》,发给全国小学学习。1886年,内阁制订了《帝国大学令》、《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学校令》等四个比较完整的教育法令,进一步改革了教育制度。这些法令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要从小学到大学,向学生系统地灌输国家主义和天皇主义,培养为天皇制国家效力的思想。
明治天皇政府为巩固地主资产阶级政权,加强对军队的直接控制,重申军队直属天皇,还利用孔孟思想和武士道精神控制军队,使之誓死效忠天皇。西南战争后,设立了直属天皇的参谋本部,从此统帅和军令便脱离一般政治而独立。1878年“竹桥士兵骚动”后,陆军卿山县有朋发布了《军人训诫》,明确提出维持军人精神的“三德”是“忠义、勇敢、服从”,禁止士兵评论天皇、议论朝政。由于民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军队中也出现了不稳的现象。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统制,在1881年1月建立了宪兵制度。1882年1月,又以天皇的名义颁布《军人敕谕》,向士兵灌输忠节、礼仪、武勇、信义、质素等五项“武士道”精神。其中写道,“朕是汝等军人的大元帅”。从此,日本军队“世世代代由天皇统率”。参谋本部直属天皇,天皇直接掌握军队,使议会不能左右政局。
1882年2月,岩仓具视建议,为了制定宪法,首先必须确立天皇制政权的经济基础,最紧要的任务是确定“皇室的财产”。他引用英国政治家的名言——政治权力与财产成正比,主张“把皇室财产扩大到和全体国民财产没有多大差别的程度”,以便将来政府的预算案被国会否决时,可从皇室财产中支付官吏的薪俸和陆海军经费,以保证皇权不受国会、政党的牵制,千秋万代,永不动摇。
1872年,皇室的土地只有1,000町步(每町步约为99.2公亩),1885年增加到3.2万町步,九年后又激增至365.4万町步,扩大了3,653倍。1885年12月,在宫内省设置了御用局,负责管理这些皇室的土地。1889年,政府又将佐渡、生野两个矿山从大藏省矿山局移交给御用局。御用局又从印刷局把王子制造厂接管过来。
根据《皇室财产沿革记》的记载,明治天皇从孝明天皇那里只继承了10万余元的遗产,1875年增加到51万日元,到1884年增加为192.7万日元。1884年12月,日本政府决定把自己持有的银行股份500万日元编入皇室财产。1887年日本政府又把它在日本邮船公司的股份260万日元编入皇室财产。到当年末,日本皇室财产激增到788.5万日元。1889年宪法公布时,皇室财产已达到1,000万日元【[日]黑田久太《天皇家的财产》】。天皇依靠权力掠夺人民的财产,成了日本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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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仓具视(1825—1883年)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扩大并加强华族制度,明治政府于1884年7月仿效德国的贵族制度,颁布了《华族令》。除旧公卿、藩主之外,又把维新功臣乃至新兴财阀列入华族,设公、侯、伯、子、男五等世袭爵位。当时共有华族509名。原则上,旧公卿根据门第、旧大名根据领地米谷产量来确定爵位。同时,士族出身的维新功臣也被授予爵位,成为新华族,即“功勋华族”。伊藤博文、黑田清隆、山县有朋、井上馨、西乡从道、松方正义、大山岩等都成了伯爵。在名列新华族的百人中,旧萨摩出身者29名,旧长州出身者23名,两藩合计超过半数。1887年5月,又追加了17名华族,其中有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和大隈重信。板垣因旧自由党员有反对意见而表达辞退之意,但政府声称不接受就是与皇室力敌,最后强使其接受了伯爵爵位。
为了使华族的经济地位安定,政府于1886年4月公布了《华族世袭财产法》,华族所有的土地、公债、股票之中,凡经宫内省批准作为世袭财产者,国家给予法律保护,第三者不能取代或决定其所有权、抵押权。
华族是为了建立新的贵族制度而培植的特权阶层,作为贵族院的主体和“保卫皇室的屏藩”,以巩固天皇制的统治。
1884年3月,参议兼宫内卿伊藤博文,以制度取调局长官的身份开始着手制定宪法和筹备开设国会。他认识到“今日若仅姑息应付,拖延时日,则终对制度对国家不利”,决心“坚决进行改良,力求充分巩固朝廷之基础”,必须在1890年开设国会以前确定坚定不移的太政官制度的改革方针。
太政官制度象征着“王政复古”,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太政官制度限定太政大臣和左、右大臣由公卿和旧领主担任,妨碍了实力派担任此职。一直独占太政大臣职位的是三条实美,坐在左、右大臣位置上的是岛津久光和岩仓具视。而三条不是一位能够以国会为对手进行讨论的人物。
太政官制度的结构是,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及参议组成内阁,各省隶属于太政官,各省所管事务须经太政官批准才能实施。各部门与各大臣之间有许多矛盾,迫切需要合理解决。伊藤提出全面改革政府机构,并与井上毅、伊东巳代治及金子坚太郎一同制定改革方案。
1885年12月22日,内阁制度创立,废除了太政官制度,结束了只有亲王和公卿才能充任大臣的传统,并规定辅弼国政的责任由总理大臣和各省大臣各自单独负责,明确了宫内和府中(政府)之别。明确作为军令机关的参谋本部是内阁之外的组织,明确参谋本部是直属天皇的统帅机关。内阁由总理大臣(首相)和国务大臣(各省相)组成,直接隶属于天皇。第一届政府内阁由伊藤博文任总理大臣,三条实美改任内大臣,进入宫内。
明治政府在颁布宪法和召开议会前,抢先成立直接隶属于天皇的内阁,是为了使政府在召开议会后仍然能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以维护天皇制政府的统治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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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巡幸东京帝国大学
为了创立近代的、合理的官僚制度,伊藤内阁于1886年3月颁布了帝国大学令,翌年7月又制定《文官任用令》,确立了通过考试任用官吏的制度。东京大学改为东京帝国大学,其职能是为国家培养官僚。1886年10月,天皇行幸东京帝国大学,由于侍讲元田永孚的影响,他看到帝国大学没有设置道德修身的学科,就批评说:“以目前之学科,欲求能够讲习政治治要之道之人才,决难获得。”
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规定,要成为奏任、判任的文官,必须高等考试合格,但法科大学和文科大学毕业生可不经高等考试而获得这一资格。高等考试的应试和帝国大学的入学不限于“萨、长人”,只要有能力,谁都有资格。因此,正如陆军士官学校和海军兵学校,成为非“萨、长人”的青年登上军事官僚的龙门一样,高等考试和帝国大学成为非“萨、长人”的青年登上行政官僚的龙门。在官僚中也有“萨、长人”以外的青年,这一方针更加重了教育的任务。文部大臣森有礼把教育的集权化作为不可动摇的方针提了出来。帝国大学在培养官僚方面的压倒性特权地位,奠定了藩阀官僚向学阀官僚转变的基础。
同时,为了拢络这些官僚,使他们听命于天皇,1886年3月颁布了《高等官宦等薪俸令》,确立了敕任官和奏任官对下级官吏和人民绝对优越的地位。大臣的薪俸为工人平均工资的81倍,帝国大学学生毕业后六年就能当上各省局长,其薪俸为工人的47倍,是突出的高薪,从而产生“人人竞相走上宦途,而刻苦勤奋于独立自营之事业者几稀”的风气【《明治文化全集·正史篇(下)》】。与此同时,修改了官吏服务纪律,规定官吏首先应当对天皇和天皇的政府持忠顺勤勉态度。
1888年4月,还设立了枢密院,审议宪法草案及附属诸法典(皇室典范、议院法、选举法、贵族院令等)。30日,伊藤博文辞去首相职务,改任首任枢密院议长。枢密院12位枢密顾问官,几乎都是萨、长、土、肥出身的大藩阀官吏。在宪法施行后,枢密院成为解释宪法的权威机关和供天皇咨询国务的“最高顾问之府”。如此改变官制,既便于过渡,也为制宪后的体制奠定模型。内阁总理大臣的职权是“奏宣机务,承旨指示大政之方向,督统行政各部”。枢密院“选择元勋及练达之士”,是天皇“最高顾问之府”、“亲临咨询重要国务之所”。内阁及枢密院均由天皇直接任命组成,与议会无关。
为了更有力地统治人民,明治政府于1888年4月还制定了新的市制和町村制。主要内容是:把町村作为行政的最小单位和基层的地方统治机构;强制合并町村,把全国以自然村为基础的7.4万多个町村,合并为1.3万多个新町村,町村数减少到原来的1/5;规定市长及町、村长由公选产生;实行所谓市、町、村的自治制度。
内阁顾问德国人毛瑟建议组成自治体是宪法颁布前应当完成的急务。根据这个建议,山县有朋以“与国家休戚相关”、“有财产并具有知识的有力人物”充任自治体议员,并以这些“老成练达的人士”组织众议院的“政略上的目的”为目标,改革地方自治制。政府对这些新的骨干寄予希望,也要求他们承担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职责。
市会和町村会的选举,根据缴纳市、町村税额多少,采用前者为三级、后者为二级的等级选举制;郡会是由郡内町村会议员选举的议员,和拥有土地的地价在一万日元以上的大地主互选的议员来组成;府、县会议员则是采用由市会、市参事会、郡会、郡参事会的成员选举的所谓复选法。总之,是对地方居民参加政治活动严加限制、保证资产者政治优越性的,是为达到山县所说的目的而周密编制的。
由于内务大臣监督府县的行政,府县知事和郡长监督町村的行政,从而确立了从内务大臣经府县知事到郡长的官僚统治体制。早在1888 年11月,山县就说过,建立市制町村制及郡制府县制,是为了“坚固国家的组织,巩固立宪政体的基础”,“使具备财力智力的地方名望家各得其所,并且培养他日参与国家立法的适当人物”【《山县有朋意见书》】。
虽然明治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以反对修改条约草案和制定民定宪法的反政府运动,仍在逐渐扩大。1887年8月,板垣退助利用伯爵的地位向天皇提出意见书,揭露政府的弊政,主张制定民定宪法,签订对等条约,减轻租税,休养民力等等。
各种不同思想倾向的意见书,秘密出版,传播全国。青年、学生和群众要求制定民定宪法,签订平等条约的运动,在东京以及其他各地发展起来。外务大臣井上馨为此被迫辞职。为了镇压群众运动,首相伊藤召集地方官,发出了决不许任何人和钦定宪法唱反调,决不允许把外交问题交给地方议会处理的训令。
1887年12月26日,政府公布了《保安条例》由警视总监三岛通庸立即实施。从当日夜到翌日晨,动员了警察和军队,把东京置于类似戒严的状态之下。《保安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凡秘密结杜或集会概行禁止(第一条)
露天集会或群众集会,不论是否经过批准,凡是警官认为必要时,即可禁止(第二条)
以阴谋内乱或教唆、妨害治安为目的的印刷品等,除按刑法及出版条例处置外,且没收所用之机器(第三条)
在距皇宫或行宫三里以内居住或借宿者,凡被认为有阴谋内乱或妨害治安危险者,经内务大臣批准,限定时日,动令退出,并禁止三 年以内回到同一地点……(第四条)
此外,第五条还规定,在内阁认定必要时,连室内集会也予以禁止,更不准携带、转运刀剑之类,同时可实施“旅行券”制度等等【《自由党史》第四册】。
可见,这是一种严厉取缔民权运动的法令。这个条例公布后,12月26~31日,被勒令退出皇居三里以外者多达570余人。当时,民间政治活动家片冈健吉等人因拒绝退出,立即被捕入狱。在这种残酷的高压下,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从此便一蹶不振。
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全力整顿警察制度和地方制度。山县聘德国人黑恩为警官练习所教官,使其培养警察干部;又根据他的建议,1888~1889年在全国设立警察分驻所,采取分散布置的方式,大量增加警察署的数目。还把从前的国事警察改称高等警察加以充实。山县通过这些措施对人民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制。通过上述种种措施,巩固了帝国政府,强化了集权统治,扩大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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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县有朋(1838—19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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