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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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读者传媒工资薪酬等事项需经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存在以控股股东审批代替内部决策的情况,独立性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条、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张斌强作为公司董事长,梁朝阳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读者传媒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读者传媒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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