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偏低,以及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行为”突出问题,10月26日,和硕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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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动中,和硕公安交警科学调配警力,在电动自行车通行密集的路口和路段设置检查点,集中开展劝导整治,重点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全力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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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宣传先行,在街头、社区等重点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营造浓厚氛围。针对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和硕公安交警结合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深入讲解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拒绝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重点整治啥?
“头号重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首次、再次违法处理方式有调整,处罚力度加强);
“五类重点违法”: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仅限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需用安全座椅);
“源头隐患”: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登记挂牌)上路。
交通参与者应该做点啥?
头盔必戴,正确佩戴:出门前检查头盔是否完好,佩戴时系紧卡扣(松垮的头盔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带孩子骑行时,务必给孩子使用安全座椅并戴好头盔;
规则必守,不碰红线: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侧行驶),不违法搭载成年人;
车辆合规,拒绝 “非标”:不购买、不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非标” 电动自行车,已登记挂牌的车辆不私自改装(如加装雨棚、提速);
配合执法,主动整改:遇到交警检查时,积极配合,若存在轻微违法,经教育后立即整改;收到违法通知后,及时到指定地点处理;
积极举报,共护安全:发现 “非标” 车销售、非法改装门店,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电动自行车飙车、逆行引发危险),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拨打报警电话举报,共同参与共治。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整治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违法”不是一阵风
而是为了大家长久的平安
让我们自觉戴好头盔、遵守交规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丨和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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