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沂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查处行动,对过往车辆意义进行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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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55分许,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根据多年经验判断车辆存在嫌疑,于是迅速上前对其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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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20分钟,又一辆三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检测结果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根据规定,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检测。
经查,两名驾驶人均无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他们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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