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60 岁瑞安男子张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事故致 1 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获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 11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6月17日8时11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从瑞安市某地点驶往另一方向,行经某路段时,车头碰撞前方同向在路边行走的杜某,后又撞上道路北侧山体。杜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车辆也不同程度损坏。
![]()
事故发生后,张某第一时间在现场拨打报警电话,但因担心遭周围群众殴打,步行至附近等待;民警抵达后,他主动返回现场并如实供述肇事经过。经鉴定,张某驾驶车辆的制动、转向系统均正常,无机械故障,事故时车速介于 51km/h-55km/h 之间;杜某的死亡原因符合交通事故所致损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案件审理中,张某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2025 年 9 月 23 日,他与杜某继承人达成补偿协议,一次性支付 152000 元补偿款(已履行),并取得被害人亲属书面谅解。
法院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悔罪,依法从轻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此案也警示驾驶人:需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事故后应主动配合处理,切勿逃避。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爆料加微信 :kkwz0577、WZSK1112
爆料加微 : wzs112 务合作: mocheng0577
更多新鲜资讯,关注鲜快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