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奚伟 通讯员:周鸿晨李璐)近日,武汉蔡甸街头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剧本杀”。一名男子在酒驾被查后,竟现场编造姓名、籍贯甚至生日,企图蒙混过关。不料其拙劣的演技被民警一眼识破,最终“剧本”彻底穿帮,露出了其“驾驶证被吊销、醉驾被罚后又酒驾”的真相。
![]()
10月21日14时30分,蔡甸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永桐公路万岭村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鄂AG***1的小型轿车行经卡点,六中队民警刘国杰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快筛棒闪烁提示其有酒驾嫌疑,随后的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确属饮酒驾驶。然而,在辅警王康为其核实身份信息时,这名男子开始上演“变脸”戏码。先是声称自己叫“李凡”,被问及手机号码时支支吾吾,说到籍贯时低声说蔡甸,被问出生月份时犹豫许久才答“7月”。民警在系统中查询,发现根本查无此人。
当民警再次询问“你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什么?”该男子仍坚称自己就是“李凡”。直到民警表示要将其带至派出所,他才终于松口承认姓左,非本地人,手机号也不是本人的,实际生日是3月。原来,他担心酒驾影响工作,便想出了冒用他人名字的“妙计”。更令人惊讶的是,系统查询显示,左某在2020年7月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蔡甸交警查处,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吊销状态。
这位蹩脚演技的驾驶员,一再酒后驾车,终究要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五条规定,驾驶员左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8日、罚款3500元、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