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治日报》刊文锐评“女子举报施救男子”事件,指出“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这不仅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当头棒喝,更是对社会公德的一次冷酷切割。 以“法治”之名,将救人者的善举与所谓“侵权”画上等号,实际上为忘恩负义的行为披上了合法外衣。
我们共产主义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团结起来到明天——是我们意识形态的具现。
当法律与道德背道而驰,社会团结的根基被侵蚀殆尽,团结到明天又何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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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令人唏嘘:一名女子遇险,男子挺身而出,冒着风险将其救下。然而,女子非但未感恩,反而以“侵犯肖像权”为由举报救人者。更令人寒心的是,《法治日报》不仅未谴责女子的忘恩负义,反而以“法治”名义为其背书,强调救人者的行为“不能免除侵权责任”。这意味着什么?见义勇为不仅可能得不到回报,还可能被反咬一口,背上法律责任。
这种“法治”逻辑冷冰冰地将人性中最温暖的善举切割为“侵权”问题。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恰恰是社会道德滑坡的缩影。而 《法治日报》 的表态,无疑为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提供了合法性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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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曾反复强调,知识分子与官僚机构必须深入群众,接受劳动人民的再教育,以避免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作风。然而,当前某些官方机构的处理方式,恰恰展现了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法治日报》的评论,完全站在抽象的“法治”立场上,忽视了社会公德与人情冷暖的需求。这种冷漠的“理性”不仅未能平息舆论,反而进一步激化了公众的不满。
毛主席推动“上山下乡”,正是希望知识分子与官僚能够通过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理解人民的情感与需求。然而,今天的某些人似乎早已忘记了这一初心。他们以“法律”为挡箭牌,机械地套用条文,却对公众的朴素道德情感置若罔闻。
结果是,公众对“见义勇为”的热情被浇灭,社会信任进一步崩塌。试问,当救人者被举报、被追责,谁还敢在危急时刻伸出援手?长此以往,社会将陷入极端的原子化状态,人与人之间仅剩冷漠的利益算计,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将荡然无存。
回顾历史,“学雷锋”运动曾是新中国凝聚社会力量、弘扬互助精神的重要实践。然而,正如文中所述,近一二十年来,“学雷锋”这样的正面宣传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取而代之的,是对个人权利的过度强调和对集体主义的淡化。当女子以“肖像权”举报救人者,当官媒以“法治”压制道德情感,这种现象背后反映的正是社会价值观的深刻变迁:从集体主义走向极端个人主义,从互助友爱走向原子化割裂。
长此以往,社会将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无人敢做好事,无人愿伸援手,人与人之间仅剩冷漠的法律关系,社会团结的根基被彻底瓦解。
毛主义的智慧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能的出路:回归群众路线,重塑社会信任。需要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真正倾听民意,理解公众对道德与正义的期待。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能仅停留在冰冷的条文上,而应与社会公德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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