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6 月 13 日,鲁迅美术学院发布《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2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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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25 年 7 月 3 日发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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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8 月 7 日辽宁省财政厅发布 2 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18029
二、项目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擅思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1:鲁迅美术学院
被投诉人 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采购人鲁迅美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18029,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025 年 7 月 3 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 2025 年 7 月 3 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025 年 6 月 19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 1 提出质疑。
2025 年 6 月 27 日,被投诉人 1 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2025 年 7 月 15 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 年 7 月 18 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127),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
2025 年 7 月 23 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投诉符合受理条件。
2025 年 7 月 24 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 1、被投诉人 2 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2025 年 7 月 25 日,被投诉人 2 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 2 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
2025 年 7 月 29 日,被投诉人 1 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2025 年 7 月 30 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 3 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答复的投诉。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 2、投诉事项 3、投诉事项 4不成立,投诉事项 5、投诉事项 6、投诉事项 7 成立。
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 2、投诉事项 3、投诉事项 4;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8 月 7 日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18029
二、项目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锐力佳合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鲁迅美术学院
被投诉人2: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采购人鲁迅美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18029,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025 年 7 月 3 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 2025 年 7 月 3 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025 年 6 月 19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 1 提出质疑。
2025 年 6 月 27 日,被投诉人 1 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2025 年 7 月 11 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5 年 7 月 16 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 1、被投诉人 2 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2025 年 7 月 17 日,被投诉人 2 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 2 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
2025 年 7 月 22 日,被投诉人 1 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2025 年 7 月 30 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 3 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基于质疑答复的投诉。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 1 成立,投诉事项 2 部分内容成立。
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8 月 7 日
废标公告
2025 年 8 月 8 日发布废标公告。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编号:LNZCTS-2025119、LNZCTS-2025127),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终止采购。
(二次)招标
2025 年 8 月 13 日发布(二次)招标。
更正公告
2025 年 9 月 2 日发布更正公告。项目因故暂停,开标时间另行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9 月 24 日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一百四十五号)》。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18029
二、项目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辽宁弗络叙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鲁迅美术学院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3 日,采购人鲁迅美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鲁迅美术学院浑南新校区校园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18029,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025 年 8 月 19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5 年 8 月 24 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2025 年 9 月 2 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 年 9 月 4 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5206),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
2025 年 9 月 5 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
2025 年 9 月 8 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2025 年 9 月 11 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采购代理机构未就投诉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答复。
2025 年 9 月 12 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2025 年 9 月 22 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 3 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投诉事项:
1、超融合一体机相关参数无法满足 3 家,参数存在严重不公平性;
2、上网行为管理要求物理 bypass 按钮,无实际需求,仅奇安信支持;
3、交换机 ID 指示灯参数仅华为支持,且证明材料要求涉嫌违规;
4、网络设备要求苛刻,仅华为满足,存在排他性。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 1 不成立,投诉事项 2、投诉事项 3 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 4 成立。
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 1;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5 年 9 月 24 日
终止公告
2025 年 9 月 25 日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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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LNZCTS-2025206):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终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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