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10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该办近日通报了5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存在司机无证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违法人员还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要求,全省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前部署开展覆盖全域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5起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30日,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荆州大队及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岑河派出所在沙公高速沙市服务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形迹可疑的货车内装载烟花爆竹775件。经查,许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无运输资质的情况下运输烟花爆竹。许某某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烟花爆竹进行收缴;经立案侦查,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18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检查,发现董市镇一民宅疑似储存有烟花爆竹。屋主易某某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仍拒不配合,多次劝说无果后,公安民警依法强制开锁,查获非法储存“千里江山图”“米兰之夜”等烟花爆竹132箱(件)。易某某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易某某因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行政拘留5日。
2024年12月24日,堰市应急管理局和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3号鞭炮库内储存有过期产品90件未处理。该公司违反了相关法规,执法部门决定给予该公司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6日,利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检查时,发现利川市刘某某烟花爆竹专营店在核准经营场所外存放有烟花爆竹产品共计7064件。依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来源非法的烟花爆竹产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停止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处罚款8500元,并没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及违法所得2564元,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24年10月,天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彭市镇政府、派出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发现彭市镇肖某某烟花爆竹经营部销售的141件烟花爆竹来源非法,属于销售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天门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肖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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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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