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临近官方排期的最后窗口期,可能有一部分申请人希望用最少的资金尽快完成递交,这种方法可行吗?
从法条上来看,符合法律,没有问题。
只要这笔钱一部分先投入项目,并且能证明后续正积极筹备剩余投资,是可行的。
但这类案子在移民局一定被重点关注。
因为绝大多数案子都会按照正常流程完成80万投资。
如果先投入20万或30万,很容易被重点关注。
因此,申请人后续必须严格按照初期计划,将全部资金实际投入到 NCE中。
在新法之下,已经有类似案例:
申请人最初仅投入 20 万,本就没有按要求完成 80 万全额投资的打算,后续也没有继续投入资金。
这种行为涉嫌欺诈,会给申请人带来极大风险。
所以,我们不建议客户在有条件进行全额投资的情况下,为了节省时间而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
我是袁sir,新鸿出国合伙人,新鸿出国是国内老牌移民机构,专注于美国移民最新政策分享。为您权威解读美国投资移民政策,阐述业内知识,分享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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