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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世贸组织(WTO)发布了G/TBT/N/EU/1154号通报,内容为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EC) No 1907/2006附录XVII,新增2,4-二硝基甲苯的限制条款。该通报草案将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建议的通过日期为2025年第四季度,并拟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通报草案中对2,4-二硝基甲苯的限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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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二硝基甲苯,CAS 编号:121-14-2,EC 编号:204-450-0,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 1272/2008法规,被归类为1B类致癌物。此外,2,4-二硝基甲苯被认定为符合(EC) 1907/2006法规第57条(a)点规定的高度关注物质,并被添加到该法规附录XIV。对于该物质,无法设定衍生无效应水平(“DNEL”),因此它是一种无阈值致癌物。欧盟法规(EC) 1907/2006附录XVII第28条规定,当2,4-二硝基甲苯的浓度等于或大于0.1%(重量百分比)时,不得将2,4-二硝基甲苯作为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投放市场或用于向公众供应。
欧盟委员会认为,2,4-二硝基甲苯作为塑料制品中的增塑剂以及作为塑料材料中的添加剂,其暴露潜力可视为较高。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2,4-二硝基甲苯被认为易于在塑料基质中扩散,并从表面分离到接触介质(水、唾液或皮肤)。因此,不能排除使用塑料制品过程中接触2,4-二硝基甲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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