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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数次说,现在的手机比我肚子里的蛔虫还厉害。我刚想到什么,它就会给我推送什么。
昨晚,路过上河摆路,整条路堵得水泄不通。而原因,是因为路边几辆车子乱停乱放。
从昨晚到今天上午,我一直在想:这条路过去,除了有几个村外,还有两个小区,这里面的人咋正常生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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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今天手机就给我推送了一条关于小区的新闻: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一业主私挖约300平米地下室,导致整栋楼32户房屋开裂。物业回应:无权制止,相关部门已跟进。
不对,不是一条新闻,而是三条。除了上述内容外,接下来又推送了两条:一、最新:“私挖300平地下室致32户开裂”的业主,已被逮捕。二、安徽通报“一业主私挖300平地下室致32户房屋开裂”。10月14日,安徽六安霍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这是后话。
我们继续说第一条新闻。新闻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小区物业法人代表秦先生回应称:“没有办法制止,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给霍山县城管局上报了,没有收到政府给我们的具体的鉴定报告。”
“执法权”,好熟悉的词汇。
我怀疑,这个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从我们这里调过去的。或者,他与我们接触的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同一个师傅教的,师出同门。
我真的不想吐槽我们接触过的物业负责人了,一是不想点名道姓地得罪人,二是对牛弹琴,毫无意义。
小区内高空抛物,“我能只能尽量劝说,我们没有执法权。”
小区内乱停乱放,“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
小区内电梯里脏脏不堪,“我们安排人去扫一下,也没有别的办法,我没有执法权。”
小区内有人四大乱建,周围业主反映强烈,“我们去做了思想工作,他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
小区业主拷贝公共视频发在业主群,被人投诉,“我们已经提醒过了,不能乱发,他们要发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
真不想一一吐槽。
县城在不断发展,相对完善的物业体系也是近十几年的事。工作能力有差距,这没有关系。物业管理体系,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这也没有关系。大家都互相理解。
有事说事,该解释的解释,都没有关系。但开口就要执法权,这是几个意思?
几个月前,一个很好的大姐跟我说,因为她们小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有差距,物业工作人员甚至骂人。她如实反映问题,都得不得解决,所以近两年的物业费,她暂时拖欠着。
因为暂时拖欠,努力争取一个平等沟通的机会。结果,物业公司直接将她家的自来水停了。
物业私自停自来水,这事儿的性质无需赘言。大姐觉得这样管理有问题,于是向主管部门反映。结果,工作人员倒是挺热情:“这事儿我们知道了,我们会和物业公司沟通,转达你的诉求的。不过,他们是企业,他们的行为我们也无法干涉太多,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你要是有其他想法,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当场吐了一地。
我也不知道这些工作方式对不对。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而言,总感觉缺点什么。
难道,他们都在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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