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发生一起悲剧,一对兄妹被胡蜂蜇伤致死,这对兄妹哥哥七岁,妹妹才两岁。
真是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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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由于父母出外打工,哥妹俩由外公外婆照看。这天,老人带着孩子下地干活,哥妹俩跑到自家田地旁边的树林里面去玩。谁想到,两个孩子被胡蜂围攻,一个被蛰了700多下,一个被蛰了300多下,等到送到医院,已经无力回天。外婆当时发现冲上去救孩子,也被蛰了很多下,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据了解,蛰死哥妹俩的为墨胸胡蜂,有剧毒,单只毒液是普通蜜蜂的5倍,儿童被蛰300次以上即可毙命!
发生这样的悲剧,究竟谁来承担责任?
首先,养蜂人李某应该承担首要责任。
李姓村民在林中养的10窝蜂,无围栏、无警示标志且无养殖许可证,“养蜂人对孩子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故发生后 ,养蜂人李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立案调查,目前李某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对于此事,他称“很内疚”。
李某介绍,为了补贴家用,他两年前开始养墨胸胡蜂出售,去年获利1万余元。事发后,他养在山林中的10窝胡蜂被处理。“现在只给了4万元,主要是暂时没钱。”李先生称,家中欠了10多万元外债,还有两个老人要赡养,40岁的妻子无业,另有两个孩子在上学。
其次,孩子的外公外婆是不是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
现在很多人在外面打工,留守儿童很多,看护儿童的责任就落到了老人身上,老人你说管吃管喝还可以,孩子学习、安全等其它方面有些就不行了。
这次孩子被胡蜂蛰死,老人只顾在田地干活,放任孩子在周边玩耍,谁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危险。如果孩子父母自己带,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但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另外,有关监管部门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牟定县凤屯镇政府曾介入处理此事。牟定县全县已进行摸排,下发通知禁止养殖红娘胡蜂,同时明确养殖需按规定登记,养殖普通胡蜂则需履行报备与备案手续。
发生事故之前,县镇有关部门都干嘛去了?发生人命了才重视。唉,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希望这样的悲剧别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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