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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公安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了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将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正式启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一、启用交通技术违法取证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彩虹大道北段(兴堰路口段);
2.彩虹大道南段(江安河东路下段路口段);
3.永安大道北一段(锦庐售楼部段);
4.永安大道北一段(莲花堰路口段)。
二、启用交通技术违法取证设备,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彩虹大道北段与尚阳大道交叉路口;
2.彩虹大道南段与江安河东路下段交叉路口;
3.彩虹大道南段与宝莲路交叉路口;
4.观景路一段与景环路交叉路口;
5.观景路一段(柏条河南路交叉路口);
6.建设路与白果巷交叉路口;
7.建设路与五桂桥路口交叉路口;
8.天乙街与新堰坎交叉路口;
9.新马路与三观桥交叉路口。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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