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女员工,在厕所被公司的男同事偷拍,她想着为保护公司的名誉,只是要求公司辞退他。可公司只是说说,结果只是让男同事以“请假”借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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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几个月后,女员工在公司另一层的厕所再一次被他尾随偷拍!没得到公司的半分保护,为何身为受害者的她落得这种结局?网友评论:惯犯竟还留着?这公司心真大!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做出如此下作的事?而女性遭遇偷拍谁能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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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人竟是“性格好”的同事
10月20日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5月1日早上,某公司女厕,周女士正准备上厕所时,突然发现隔间下方有手机亮光,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偷拍了,她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冲出女厕隔间,堵住厕所门口,并呼喊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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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者在听到动静后不得不从隔间出来,而走出来的这个人让周女士愣在原地,因为该男子竟是她在公司共事两年之久的李某,而他竟还若无其事的说:“怎么了周老师,你怎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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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表示当时怀疑是不是看错了,怎么会是这个性格还算比较好相处,平时看起来文质彬彬,孩子都上小学的男人。周女士当时虽然惊恐和愤怒,但想到公司的声誉和两年的同事情分,就没有选择报警,决定私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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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带着拍到的证据,找到公司领导,并向公司说明所有情况后,就要求公司辞退偷拍者,而公司承诺会解决,在公司的调解下,李某向周女士写下道歉信,并支付1万元的赔偿。在视频当中,李某没有回应为何偷拍,反而说自己“已经结婚有孩子”,还暗示不会再做‘下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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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发生后,公司曾承诺会辞退李某,结果就是没有辞退,而是以“请假”的理由先不来公司。而在这期间,公司并未对女厕进行任何安全整改,也没有向内部员工通告偷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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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受害者和偷拍者一起辞退
离第一次偷拍事件的3月零18天,8月18日,周女士在公司二楼女厕,发现有人在隔间外,开门发现还是李某,这次周女士当场报警。警方立案调查,证实李某的偷拍违法犯罪行为,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没想到李某还是惯犯,处罚书上显示,他在2023年5月17日因同类事件被拘留7日并处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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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8月30日公司负责人告诉周女士,决定让李某在9月回岗工作,到月底再辞退。周女士不同意,公司就提出“你让他走,你也一起走”。周女士因为这次事件紧张焦虑、情绪低落,被诊断出中度抑郁,已经不能工作有离职的想法,向公司提出要辞退通知书,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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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周女士回公司上班,但公司同事的议论让她彻底失望,“拿了赔偿,不吃亏”“被偷拍很丢脸”之类的“恶评”。在工作期间领导各种暗示让周女士主动提出离职,更是多次对周女士说“已经拿了偷拍者第一次偷拍的补偿一万元,不亏”,周女士本是受害者,现在却成了“麻烦制造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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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10月3日,更是有领导在其他员工面前重复说了四次“她被偷拍,丢的也是她的脸”,她本就焦虑抑郁,在听到这种话,没有办法再承受这种压力,她妥协了同意与公司协商离职,公司同意她提出的补偿国庆节3倍工资,对外则是称她是“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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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曾询问公司负责人周女士是否是自愿离职的,对方以不知记者身份不方便沟通为由,告知去劳动仲裁了解,挂断电话。周女士怀疑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公司没有对内部员工进行任何隐私保护,没有对女厕进行任何安全整改。就提出:“难道他只拍了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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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没有其他受害者吗?是不是都选择沉默?谁知道那些偷拍视频是留着自己看,还是发出去了?公司就一点都不在意?”为什么还留着有前科的偷拍狂,被抓到一次不死心,还继续偷拍,他难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的吗?女性在遭遇偷拍时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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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遭遇偷拍时,首要目的保留证据,之后立刻报警。警方介入后会立即调取监控、扣押偷拍设备、制作笔录,这些都会成为后续追责的证据,受害者可依法索要医疗费、精神损失补偿,并让对方删除偷拍内容和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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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司在首次偷拍后,没有对厕所私密区域进行保护,公司失职存在过错,亦可追究连带责任,可向公司索要赔偿。若公司为了维权要求受害者离职,受害者录下相关证据,被辞退1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可追讨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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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谁才是真正需要保护的人?
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不仅仅在偷拍者,还在于公司处理方式。一个有偷拍惯犯的员工,在两次偷拍作案后还能再回岗位;一个是受害者,在维权后却被施压请辞、被同事嘲讽,公司的操作把“寒心”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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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作为受害者,没有得到公司半分的保护,还要为施害者的错误“买单”,最后落得带着一张离职协议和抑郁诊断书离开。周女士不是“制造麻烦的人”她只是正常生活、正常工作,她没有错,错的是纵容偷拍者的公司,公司应该护着受害者,而不是让她们带着流言蜚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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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公平正义不是一句“拿了赔偿,不吃亏”就此了结,而是应该让违法犯罪者受到的惩罚,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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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个事件,周女士没有选择自我崩溃,主动向所有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她站出来讲述并非是博得同情和追回损失,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让更多的人关注职场隐私保护问题,让更多跟她一样有此遭遇的受害者,勇敢的发声,不能因“被偷拍很丢脸”而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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