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邸娜)近日,安国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可处罚性”这一核心,依法、规范、高效地办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3月21日,民警发现安国市民张某某在家中饲养5只画眉鸟,经鉴定,这5只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25000元。很快公安机关就以张某某涉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办理。
安国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因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购买画眉鸟仅为自己观赏,未造成动物死亡或者动物、动物制品无法追回的后果,且已全部退赃退赔,确有悔罪表现,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为了防止出现“以刑代罚”或“不刑不罚”的尴尬局面,遂由刑事检察部门将线索移送到了行政检察部门。
安国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从行为违法性、处罚必要性、处罚时效性三个维度对该案进行精准审查:张某某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具有必要性。经查,张某某购买的5只画眉鸟其中有2只是在2022年春节前购买,有1只是在2022年正月购买,还有2只是在2023年秋天购买。2024年3月21日,张某某被公安民警检查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张某某前3只画眉鸟的购买行为被发现时已满二年,超过法定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二年期限。
综上,张某某非法购买2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的行为具有“可处罚性”,安国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张某某购买2只画眉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单位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罚款51000元整。
此外,经梳理近两年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安国市检察院发现有8件涉及非法狩猎或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暴露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不到位、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为促进源头治理,安国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对花鸟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