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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活动以报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视频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五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五期,讲述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罪和伪证罪交织的刑事案件。
办案检察官/讲述人:
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光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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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彭某某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其血样乙醇含量达17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案件审查起诉时,他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遂提起公诉。然而庭审中,彭某某突然翻供,称因陌生人李某打电话说自己的车堵住对方车辆,才挪车,并提供了李某的相关证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短距离挪车可不以犯罪论处,若此事属实,彭某某则无罪。但该说法存疑:他此前为何认罪且未提挪车事由?代驾又为何将车停在阻碍通行之处?
带着疑问,检察官实地走访查明,涉事小区车位充足、道路宽敞,李某所述停车位置绝无堵车可能。为厘清真相,检察官补充侦查调取通话记录,显示当晚系彭某某主叫李某,直接推翻了李某主动打电话要求挪车的证言,“挪车”谎言不攻自破。
检察机关将李某涉嫌伪证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李某最终承认作伪证帮彭某某编造谎言,并隐瞒了二人朋友关系。最终,彭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7500元;李某因伪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往季回顾
第9387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蚌埠市怀远县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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