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在双辽市第一中学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宣讲活动正火热开展。此次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主办,市教育局承办。双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宇桐作为法治副校长,以司法视角拆解校园欺凌的难点,为师生送上一堂“法治公开课”。
打破认知误区,揭示欺凌法律代价
张宇桐院长以三起典型案例为“活教材”,用真实案情打破“校园欺凌是小事”的错误认知,让在场师生深刻认识到法律对欺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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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留学生翟某因不满他人在网上发帖,纠集10余人绑架并折磨对方数小时,被判重刑且服刑后将被驱逐,同伙家长因企图贿证险些担责,印证“暴力无国界,违法必受惩”。
案例反思:高中生小张因矛盾,纠集好友辱骂、扇打同学小李并传播视频,致小李转学,小张被司法机关处罚。“年纪小”不能免责,只要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就需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剖析:谭某等人殴打夏某,后纠集卢某等人将其带至公园女厕所继续施暴、传播视频,致其轻微伤及重度抑郁,卢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家属赔偿谅解也未免刑,彰显司法严惩校园暴力的态度。
厘清欺凌边界,警惕四类隐形伤害
针对部分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局限,张宇桐院长系统梳理校园欺凌的四种主要形式,引导师生关注隐性欺凌的潜在危害。
语言暴力:以谩骂、诋毁、嘲笑等侮辱性语言伤人,发生率远高于肢体冲突,却常因“只是随口说说”被轻视,实则严重伤害受害者心理和自尊。
行为暴力:通过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强行索要财物等实施的行为,易给受害者留下明显身体伤痕,甚至造成终身残疾。
心理暴力:以孤立、拉帮结派排挤等方式伤害精神,导致受害者陷入孤独、无助情绪,长期可能引发心理疾病。
网络暴力:借助网络散播流言、人肉搜索、发布欺凌视频、照片等,常与其他暴力形式叠加,传播范围广、危害持续时间长。
凝聚多方合力,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针对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张宇桐院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各方的行动方向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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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筑牢“防护网”。完善制度,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成立治理委员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开展教职工专题培训与学生防范教育,同时加强校园监控与课间巡查,安排值日老师在课间、午休时段巡逻,及时制止欺凌苗头。
老师当好“守护者”。强化课间管理,重点巡查教室、走廊、操场等区域,关注留守学生、流动学生等重点群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欺凌专项调查,通过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发现矛盾及时化解。
学生学会“自防护”。认清旷课、打架斗殴、强行索要财物等“不良行为”的危害,学会辨别欺凌信号;若遭遇欺凌,需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报告,必要时寻求公安机关帮助,同时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同时强调可以制止侵害,但不能“以暴制暴”,保护自己也要守住法律底线。
常态普法续航,守护青春向阳生长
法律不是束缚自由的枷锁,而是守护成长的坚实盾牌。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品牌建设,创新采用模拟法庭等更贴近青少年认知习惯的普法形式,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注入司法力量,护航每一位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来源:双辽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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