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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村在河道保洁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随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展开核查。
1. 台账露破绽:保洁员人数“莫名翻倍”
调查组从该村保洁工作台账入手核查,很快发现关键疑点:
• 2013年起,该村固定聘用保洁员8人,人员数量长期稳定;
• 2019年后,保洁员人数突然增至16人,且超半数标注“负责河道清理”;
• 实际情况是,该村河道保洁范围未扩大,且随着全区环保监管加强,河道污染问题已明显减轻,无需新增大量保洁人员。
2. 走访+对账:揪出“村干部参与保洁”背后猫腻
带着台账疑点,调查组走访河道沿线村民,一位村民的表述“村里不止保洁员做河道保洁,村干部还去清理河道呢”,让调查方向更加明确。
随后,调查组将该村集体资金账册与保洁台账逐一比对,查实两项核心问题:
• 违规与村干部签订河道保洁合同,变相为村干部发放“保洁工资”;
• 账册中存在多笔河道保洁专项资金收支异常记录,资金流向不明。
3. 证据面前认罪:4人违规套取资金,用途涉违规开支
调查组找到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质询,面对“为何额外与村干部签保洁合同”“承包价4万为何实际只发3万”等问题,王某起初试图辩解,直到调查组出示保洁员招聘资料、资金账单明细等证据,才如实交代违纪事实:
多年来,为“增加村组干部收入”,村两委通过3种方式违规操作:
1. 虚报河道保洁员人数,虚增岗位套取专项资金;
2. 违规发包河道保洁项目,让村干部以“承包者”身份获取报酬;
3. 截留专项资金,其中近1万元被用于列支工作餐、招待费、购买香烟等违规开支。
4. 处理结果:4人受处分,违规资金全追回
最终,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党纪处分,违规资金全部追回:
• 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原会计李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 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韩某、村委会原主任顾某:受到警告处分;
• 涉案4万余元违规资金已全额追回,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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