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0月15日,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方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合肥轨交集团方兴置业”)收罚单,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处罚机关是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书文号:包﹝规划﹞城罚决字﹝2025﹞第17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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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合肥轨交集团方兴置业的违法事实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此,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合肥轨交集团方兴置业罚款1.568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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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方兴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权,公司由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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