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篇文章对“合同价款条款涉税风险识别及应对”进行了解析,本文继续对合同其他条款涉税风险识别及应对进行解析。
这是您在祥顺企服阅读的第 21,405篇
(五)合同发票条款涉税风险识别及应对
合同中对于发票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到涉税凭证取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企业的税负。如果不能合法、合规的开具和取得发票,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税负,还可能涉嫌违法。
合同发票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时间开票,开专票还是开普票,开票税率是多少,开票内容是什么,开票后责任及风险认定等。
![]()
关于发票种类的约定
企业应该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实际交易情况以及增值税抵扣的要求等,在合同中约定对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专票还是普票)。另外,并不一定所有的业务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采购业务专用于“集体福利、免税项目、交际应酬或简易计税项目”,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
关于开票内容的约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就发票所载明内容进行明确,如开票项目(含分类、税收分类编码)、金额、货物的单位信息、规格等信息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
提醒注意:发票开具的项目名称及内容等必须符合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约定,符合真实的业务实质。
如果涉及产品种类繁多,也应当分门别类的进行区分,不能笼统的以“办公用品”“五金耗材”等汇总开具,数电票下,直接在发票正文开具即可,无需开具清单。如果某些信息无法准确标示(与发票正文无关的信息),可以约定在发票备注栏进行说明。
同时,根据数电票的要求,对于特定业务,比如:建筑服务、成品油、货物运输服务及不动产销售等,应当通过特定业务标签生成特定业务发票。
![]()
关于开票时间的约定
针对采购合同来说,最好先开票后付款。当然,针对销售合同来说,最好先收款后开票。双方谈不拢,怎么办?
基本原则:什么时候缴税,什么时候开票!
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因此,在销售方缴纳增值税的时点开具发票,对双方来说是最公平的。
![]()
开票后发票风险的约定
为避免合同的销售方或服务的提供方在开具发票后,未缴纳或未及时缴纳增值税被税务机关列为“走逃失联户”,导致采购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或进项税额转出,致使企业产生经济损失,建议在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
甲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乙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发票本身的问题造成乙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有甲方承担,乙方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力。
(六)合同税款承担条款涉税风险识别及应对
一般情况下,企业之间签订合同不需要特别约定税款承担问题,双方根据税法的规定,正常缴税即可。但是企业与自然人(以下称个人)签订合同,或者企业之间签订特殊业务合同,可能就会涉及到税款承担的问题。尤其是企业和个人签订服务类合同时,个人可能会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税款,这时就会涉及税款承担条款的约定。
合同税款承担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涉及哪些税种,税款由谁承担等。
![]()
明确约定企业应承担的税款种类
如果企业与个人签订合同,个人缴纳的税款需要由企业承担,那么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企业应该承担的税款的种类。
比如,企业从个人手中租赁一套商业房,个人出租商业房涉及那么税种呢?根据规定:个人出租商业房,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因此,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务中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哪些税费由企业承担,哪些税费由个人承担。
![]()
企业取得承担税款的完税凭证如何处理
当企业与个人发生相关业务时,由于个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不能自行提供相关发票,就需要个人代开发票,按照目前规定,开具发票时某些税款需要即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有些税费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比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承担相应税费后,即使取得完税凭证并进行账务处理,因税款的纳税义务人不属于企业,根据规定,企业承担的税费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整。
![]()
价款的税前还原
企业承担了税款,还想税前扣除,怎么办呢?
建议:将税后价款进行税前还原,按还原后的金额签订合同。
举个例子:个人代开租金发票,假定综合税率为15%,则税后10万元的租金还原成税前=10÷(1-15%)=11.76万元,即开具11.76万元的租金发票,扣除各种税费后,可以净拿到手10万元。这时企业支付11.76万元,拿到11.76万元的发票,就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了。
当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应税所得,除经营所得外,其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因此企业承担了税款,针对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纳税申报缴税。
(七)合同违约金条款涉税风险识别及应对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违约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违约的支付方式(现金还是非现金),违约金是否开票等。
![]()
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金额大小合同双方可以事先根据违约的损失进行确定,但关于违约金是否开具发票的约定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约定,并不是所有违约金都必须开具发票。
提醒注意:只有被认定为价外费用的违约金才需要开具发票。
违约金的具体处理如下:
(1)购买方违约,销售方收取违约金
如果合同未履行,收取的违约金只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不涉及增值税,不需要开具发票。销售方开具收据给购买方,购买方凭收据及相关合同在税前扣除。
如果合同已履行,收取的违约金应作为销售额的价外费用,既缴纳企业所得税,又涉及增值税。销售方应将价款和违约金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买方,买方凭发票及相关合同在税前扣除,取得专票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销售方违约,购买方收取违约金
不管合同是否履行,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只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不涉及增值税,不需要开具发票。购买方开具收据给买方,销售方凭收据及相关合同在税前扣除。
![]()
实物方式支付违约金
一般来说,这种补偿方式只适用销售方违约。以销售货物为例,由于销售方违约,并未直接支付违约金给购买方,而将违约金折算为一定数量的货物补偿给购买方。
采用这种方式,对销售方来说应按视同销售进行处理,对移送的货物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对采购方来说,应按购进货物处理,并确认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醒注意:采用该种违约支付方式,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对因销售方违约而用货物进行补偿的部分,必须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采购方才能取得合规的票据,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并税前扣除。
小结:笔者用四篇文章对企业涉税经营中的合同管理进行解析,希望大家在日常经营中重视合同的涉税管理,规避由此导致的涉税风险。另外,在解析过程中,难免存在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沟通交流。
文 章 来 源 :祥顺研究院出品,祥顺企服专家原创文章内容。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