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汽车公司(下称“兖州公交”)于2015年、2016年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客车”)签订了三份购车合同,总价值8557万元。
“到目前,兖州公交还欠我公司610余万元未付。”亚星客车相关负责人周先生向北极海新闻客户端反映。
三份购车合同价值8557万元
2015年,亚星公司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济宁市兖州区10.5米二级踏步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空调公交车采购”,于2015年8月18日与兖州公交签订了《兖州区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金额为15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交付日期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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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5年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
2016年5月30日,双方公司再次签订了两份共计10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车辆销售(分期)合同,价格为70万元/辆,约定分别于2016年的6月下旬和7月上旬交车。其中,首付款50万元在交车前支付,剩余的车款分1年期按年付清;并约定最晚支付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前,“省补20万到位一次性免息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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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6年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之一
根据2017年兖州区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投资1.5亿元新增335辆电动公交车”。
购车成本:每辆车至多15万元
北极海客户端查询发现,山东省财政厅官方网站上曾发布《2017年节能和新能源发展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补贴清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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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发布的绩效评价信息
“按照《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规定……各市、县、(市、区)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购买使用国家补贴范围内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0米(含)以上车型按20万元/辆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10米(含)以上车型按15万元/辆给予补贴……”
“16个市均转发或新制定了省级补贴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政策。其中,济宁市、泰安市等部分市积极响应政策,对当地公交企业进行了市级补助,具体补助方式为:对扣除了国补、省补外应由公交企业自行垫付的购车资金进行全额补贴或垫付。”
“2015年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扣除国补、省补后,企业承担的成本较低,例如大多数公交企业购买的某品牌新能源公交车单价为70万元,扣除国补40万元、省补15万元后企业仅需承担15万元/辆的购车成本。”
按照报告中显示的内容,兖州公交从亚星客车处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在扣除国补和省补后,每辆车仅需要承担15万元的购车成本。同时,作为济宁市辖区内企业,兖州公交还可享受市级补助,15万元的购车成本还会进一步降低。
法院调解结案后拖欠600余万元
在亚星公司如约交付车辆后,兖州公交却未按约定时限付款。2022年10月,亚星客车在扬州市邗江区将兖州公交告上法院。
经法院调解,兖州公交同意于2023年9月30日前给付货款本金1200万元。2023年4月15日,邗江区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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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民事调解书
“但是到期后兖州公交依然没有如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2025年3月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先还其中的489.9万元。兖州公交先给付了130.5万元;3月17日,济宁市兖州区公交广告公司代兖州公交打款359.4万元。截至目前,兖州公交剩余欠款610.1万元。”周先生介绍。
兖州公交至多承担每辆车15万元的购车成本,为何会产生长达9年的欠款?北极海新闻客户端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兖州公交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欠款问题正在解决。公司此前有5年时间由其他单位托管,导致未能及时争取补贴款项。我们其实买了亚星公司很多台车,三年前我接手时欠亚星公司将近3000万元,现在还欠600余万元。由于困难太多,短期内很难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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