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运营规则、股东与管理层权利义务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旨在维护各方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系2017年8月经证监会核准,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888.9469万元。发起人为钱雪林、钱雪根、王铼根、傅燕、朱国建,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及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股) 认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钱雪林 110,722,000 48.14%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2 钱雪根 80,178,000 34.86%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3 王铼根 21,965,000 9.55%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4 傅燕 12,535,000 5.45%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5 朱国建 4,600,000 2.00%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合计 230,000,000 100% 净资产 2014年6月30日
公司经营宗旨是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经营范围涵盖电梯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及销售等。在股份相关规定中,明确股份发行、增减、回购及转让规则。例如,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东权利义务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等权利,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选举等。对于担保、交易等重大事项,设定了明确的审议标准和程序。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同时,对董事任职资格、义务、辞职等事项作出规定。此外,公司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行使相应职权。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按规定编制和披露报告,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先现金分红。公司还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通知和公告方面,规定了多种通知形式及送达日期确定方式,明确信息披露媒体。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上,也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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