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清关是指个人从国外购买物品或携带物品进境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的一系列通关手续。以下是关于个人物品清关的详细介绍:
清关依据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个人物品清关应以 “自用”“合理数量” 为限。
清关流程:
申报:进境邮件运至进口海关监管场所后,由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采集邮件面单数据向海关申报。收件人收到补充申报、缴税等相关短信后,按提示操作。可通过掌上海关、单一窗口 APP,或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 APP 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海关指定窗口办理申报,填写《进境个人邮递物品通关申报单》。
海关审核:海关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核对快件纸质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各种单据之间,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之间是否相符,并可能对物品进行查验,核实快件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 “自用”“合理数量” 原则。
缴税:如果物品需要缴纳关税,收件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含 50 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放行:税款缴纳完毕或经海关审核无需缴税的,海关放行货物,由中国邮政或快递公司进行派送,收件人提取物品。
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窗口办理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收件人手写代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物凭证:真实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等。
其他相关证明:如邮件内为处方药品,需提供医生处方及病情证明;若申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快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关证明。
限值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800 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1000 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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