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梁区某集团有限公司因申请公开某公园工程项目评审报告未获满意答复,向铜梁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仅提供现场查阅的方式存在形式障碍,申请复议要求变更为邮寄送达。被申请人则基于档案管理规定及公开成本考量,坚持现场查阅方案。为此,铜梁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目标,通过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协同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案件,以“复调对接”模式实现案结事了,彰显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温度与力度。
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秉持“复调对接、实质化解”理念,主动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详细释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明确被申请人以现场查阅形式公开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针对企业跨省经营、查阅成本过高等现实困难,引导被申请人在不违反档案管理原则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公开方式——通过拆分档案、复印封装后邮寄送达。最终,企业撤回复议申请,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是铜梁区推行“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模式的典型案例。该机制通过以下举措推动行政争议柔性化解:
协同联动解难题:复议机关联合档案管理、民营企业服务等部门组建专班,统筹法律依据与企业需求,平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便利性。
灵活调解促共赢:调解人员深入剖析争议焦点,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融入情理考量,既保障企业知情权,又维护档案管理秩序。
源头治理提质效:以个案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涉企信息公开标准,探索形成“档案可查、材料可寄、成本可控”的工作机制,为同类问题提供示范路径。
本案通过“复调对接”机制,协同发力,将原本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节省了企业维权成本,也降低了司法资源消耗。复议机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实质化解,通过灵活调整公开形式,充分保障了企业知情权和维权需要,实质化解了案涉行政争议。(管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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