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
经验做法清单(第四批)》
向全国推广
各地在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政策创新、
可持续模式等方面的最新探索
苏州再次交出亮眼“成绩单”——常熟市推动多业主联合自主更新老旧工业区和《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两项经验双双入选,至此我市共有7项城市更新经验做法获住建部全国推广,排名全国第三,非省级行政区中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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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第四批)
涉及苏州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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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模式
产权人联合更新
让沉睡资产变产业沃土
常熟市印发
《老旧工业区联合自主更新操作意见》
鼓励在经批准的
老旧工业区更新改造区域内
由两家或以上土地权属单位
组成联合体
打破权属界限开展产业用地自主更新
明确更新改造单元划定、
自主更新实施方案申报、土地权属调整、
项目建设报批等工作流程
项目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联合体按照实施方案约定的宗地和房产分割协议,明确各自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共用宗地方式分割办理不动产证。
以盐铁智造产业园
(原林园路老旧工业区)
更新项目为例↓
盐铁智造产业园位于常熟支塘镇,占地113.5亩,是全省首批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也是常熟首个成功实施的老旧工业区联合自主更新项目。原林园路老旧工业区容积率低至0.47,年税收仅340万元,且27家企业权属交错(自有土地企业8家),政府收储难、财政压力大。
支塘镇创新“多业主联合体”模式:9家业主归并为6家,各更新主体之间按照共用宗地方式,由资规部门出具共用宗地材料、附图以及该共用宗地的整体规划设计条件,再由审批局统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各更新主体在办理项目备案时需注明其他联合体成员项目相关情况,并按建设程序分别办理施工图审查、项目发包、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整个项目由企业自筹4亿元,新建高标准厂房12.7万㎡,容积率提升至2.15,导入电子、汽零、装备智造产业,预计年税收4000万元,实现“零财政出资、产权自主、效益倍增”。目前一期10栋厂房已投用,为老旧工业区“腾笼换凤”提供常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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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先行
《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打造制度更新“总开关”
2025年6月
《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正式颁布实施
是江苏省首部
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和计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特别规定、监督管理和附则。
《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更新范围和要求,着力构建政府统筹推进更新和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相结合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建立健全了“体检—专项规划—项目库—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全流程更新机制;明确了城市更新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优化、消防审验、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围绕苏州低效产业用地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大重点方面,明确了更新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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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苏州将推动更多自主更新项目落地
持续输出制度成果、实践案例和理论创新
为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贡献“苏州力量”
素材来源:苏州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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