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朝律夕拾
一上班族因限号将车停路边并加盖车罩却被交警认定“故意遮挡号牌”,处以罚款400元、记满12分。男子愤然提起诉讼,坚持没有违法意图。车未行驶的情况下遮挡号牌,是否构成违章?法院判决令人信服,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来源: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案发当天早上,天气预报说午后有雨。袁先生想着今天是限号日不能开车,索性早起一点把车停到路边并套上车罩防落叶防雨,然后背上包踏上了通勤的地铁。一切都再正常不过,直到中午,他手机“叮”地响了一下,一条短信让他直接傻在工位上:“您因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已被记12分并罚款400元。”“啥?我遮挡车牌?我今天都没开车啊!”袁先生顿时懵了,反复确认了短信发件人确实是交警部门后,脸都绿了。回过神来,他第一时间赶去交警队:“同志,我问你,我车是停着的,我也没开上路,怎么就成故意遮挡号牌了?”交警态度不卑不亢:“先生,您使用车罩将整车罩住,包括号牌,这种行为依法属于遮挡号牌。”“我这是防落叶防雨!北京秋天落叶多你不知道吗?我车又不是违停,也不是故意想逃什么处罚,我都没打算动它!哪儿来的‘故意’啊?”袁先生火冒三丈。但交警坚持表示,处罚没问题,不会撤销。袁先生一听更气:“那我是不是以后下雨天都不能罩车?那车漆坏了你们赔吗?”无奈之下,袁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了法庭。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对于本案的情况,是否构成“故意遮挡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应当一次记12分,另可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本案袁先生虽然称自己是为防树叶掉落而加罩,但涉案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沿线非划线停车区域,属《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的“道路”范围,仍应适用交通法规管理。其次,车罩完全遮挡了机动车前后号牌,且袁先生在离开现场前已知车辆限行并选择以该方式覆盖,虽未实际驾车行驶,但该行为已对交通管理产生干扰。法院据此认为,袁先生的行为已符合“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构成要件,交警作出的记1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决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袁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03深刻教训
本案袁先生被处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违停,对于停在有划线的停车位车辆,只要没有逃避查出的目的,一般是不会处罚的。本案也提醒了大家,不论动不动,车只要在路上就得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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