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3 月 14 日下午,昆明官渡区城中村的例行清查行动正在进行。当民警敲开一间挂着 "房屋出租" 纸牌的农户房时,刺鼻的腐臭味从水泥地面下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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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棍撬开地砖的瞬间,在场所有人都僵在原地 —— 泥土里埋着的不是杂物,而是层层叠叠的人体遗骸,最终清点出 13 具,死者全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性。
这场惨案的线索,早在三个月前就已浮现。辽宁女孩宋某在昆明某高级会所工作,2002 年 12 月突然失联。父母赶来报案时,银行流水显示她名下 15 万元存款已被陌生男子分三次取走。警方调取监控发现,最后与宋某接触的是个穿红色外套的年轻女子,监控模糊的画面里,两人走进了官渡区的城中村。
类似的失踪案接踵而至。短短两个月内,警方接到四起会所女性失联的报案,她们的手机最后通话记录都指向同一个号码。顺着号码追查,23 岁的贵州女子安裕华进入视线。这个常出现在高级会所的 "常客",实则是整个犯罪链条的 "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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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裕华的供述揭开了令人发指的真相。她与重庆籍男子范达勇、范建敏组成犯罪团伙,从 2002 年 11 月开始作案。
范达勇有盗窃前科,范建敏则常年流窜作案,两人 2002 年底在昆明碰头,琢磨出 "赚快钱" 的法子 —— 由安裕华以 "姐妹" 身份搭讪会所女性,用 "高薪出台" 或 "聚餐玩乐" 诱骗她们前往出租屋,再由范氏兄弟实施抢劫杀人,尸体直接埋在屋内地面下。
"她们失踪了也没人管,就算报警也查不到我们头上。" 主犯范建敏在审讯时的这句话,道破了犯罪团伙的底气。13 名受害者中,最长的已失联 4 个月,家人因顾虑 "行业特殊" 不愿及时报案,这让凶手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肆无忌惮地作案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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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告破后,2003 年 10 月 11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引发轩然大波:主犯范达勇、范建敏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协助诱骗的安裕华获刑 14 年。"13 条人命换 14 年刑期" 的质疑声立刻传遍街头巷尾。
司法机关随后作出解释:根据当时的《刑法》第六十七条,安裕华虽参与共谋,但未直接实施暴力杀人,且审讯中主动交代犯罪细节,帮助警方在 10 小时内抓获主犯,符合 "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的规定。
更关键的是,2003 年我国对女性从犯的量刑存在弹性空间,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了这一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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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时社会治理的盲区。犯罪团伙之所以选择这类受害者,正是看准了她们的 "边缘性"—— 身份敏感、社交圈封闭,失踪后容易被忽视。
数据显示,当年类似针对特殊行业女性的犯罪案件中,报案延迟率高达 62%,不少受害者直到案发都没被家人报失踪。
昆明案并非孤例。2003 至 2004 年,河南沈长银、沈长平兄弟在甘肃、内蒙古流窜作案,同样以失足少女为目标,杀害 11 人后肢解毁尸,同伙李春玲因直接参与杀人被判处死刑。两起案件的共同点,都是利用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偏见滋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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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带来的改变在慢慢发生。昆明警方很快启动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身份登记制度,要求会所建立人员动态档案。法律层面,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 "情节特别恶劣" 的故意杀人罪纳入死刑适用范围,2021 年《民法典》强化了失踪人员财产保护制度,这些修订都暗含着对昆明案的反思。
如今再走进当年的官渡区城中村,埋尸的出租屋早已被拆除,地基填平后建起了新的居民楼。但 13 名受害者的悲剧留下的警示从未消失:当一个群体被贴上 "边缘" 标签,当社会用偏见代替关注,犯罪的温床就可能悄然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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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社会新闻/真实案件改编,本文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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