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了7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厘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了加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试行食用农产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肉类产品源头质量管控、严格产地准出管理、强化市场准入查验衔接、推动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等措施。
其中,加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上,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实施农用地溯源全覆盖清单式管理,持续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和矿区排查整治。
试行食用农产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上,制定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主要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划分原则,科学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严格管控高风险品种和生产方式,加强用药高峰期及产品上市期的巡查和速测,提高贴近产地的市场暗抽频次和比例。
强化肉类产品源头质量管控上,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加快推进牛羊集中屠宰。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确保应检尽检。
严格产地准出管理上,加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使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食用农产品收购者应开尽开、信息完整准确;督促畜禽屠宰厂(场)出厂(场)产品依法随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依法查处相关凭证应开未开、开具不规范等行为。
强化市场准入查验衔接上,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履行入场查验、抽样检验等义务,推动市场开办者利用“山东食链”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推动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上,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建设,推进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食用林产品重点品种合格证电子化出证。完善“鲁牧云”系统功能,探索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融合出证。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协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各部门系统对接、功能完善,逐步实现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和“山东食链”电子信息数据共享。
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上,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数据联通、问题联处”部门协作,完善并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共享和查处反馈制度,深化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
《若干措施》以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肉类“双证”等为载体,以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为实现路径,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健全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市场消费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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