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雨、台风和洪水遭受损失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将获得最高30%的消费税减免,并最长可延期2年缴税。
越南税务总局(隶属财政部)已就受第10号和第11号台风(“博罗依”Bualoi和“麦德姆”Matmo)影响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的税收减免、土地租金延期缴纳事宜,向各地方下发指导文件。
据此,如果土地及地上房屋的损失超过计税价值的50%,企业将免缴全部非农业用地税。若损失程度在20%-50%之间,则减免一半税款。
当用于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的土地损失程度达到40%及以上时,企业将免缴全年土地租金。若损失低于40%,则相应减免租金。因洪水导致必须停业以修复后果的企业,在此期间可减免一半土地租金。此外,他们还可获得最长2年的税款缴纳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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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洪水退去后,太原省一家商户正在清理店铺
关于消费税,遭受直接损失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个人,今年应缴税款最高可减免30%。该减免额度不得超过(若有)保险赔偿后的实际损失价值。
受影响的企业也可被考虑免征、减征资源税。个体经营户和个人也将根据其资源损失程度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如已缴纳,将在下一周期退还。
个体经营户和个人还可将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对于因台风洪水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况,延期时间可从原缴税截止日起最长延长2年。在延期期间,将不被处以罚款或计算滞纳金。
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个人需向其直接管辖的税务机关提交税收减免申请。之后,税务机关将在30至40个工作日内做出免征、减征决定,或通知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越南连续遭受三场强台风袭击,分别是9月25日登陆的第9号台风“桦加沙”(Ragasa),9月29日的第10号台风“博罗依”(Bualoi),以及10月6日的第11号台风“麦德姆”(Matmo)。这些台风强度大、走势复杂,给北部和北中部地区的多个省市造成了严重损失。
此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黄协(Nguyễn Hoàng Hiệp)透露,从年初至今,越南已发生20种类型的自然灾害。截至10月9日,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已造成238人死亡和失踪,367人受伤,25.8万间房屋损坏、屋顶被掀,超过50万公顷水稻和农作物被淹,总损失估计超过33.5万亿越南盾。
特别是在第11号台风之后发生的灾害,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严重的灾害之一,当时发生了“洪峰叠加”和大规模山体滑坡,对人员、财产和关键基础设施造成了沉重损失。许多位于太原省(Thái Nguyên)——本次洪灾中受影响最严重的四个北部地区之一的企业,损失达数十亿越南盾。
截至10月10日上午,第11号台风已导致18人死亡和失踪,超过225,245间房屋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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