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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关于“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讨论不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众说纷纭。
的确有必要,厘清“真理”究竟是什么,或曰什么是“真理”。
一,先说汉语语境的“真理”。
汉语里的“真理”这个词,还真是个外来语——历史不短,前后含义变化也很大。
最早,汉语里的“真理”是佛教用语,指佛之教诲——最纯真的道理,至晚在南北朝时期就使用了。
南梁慧皎《高僧传》:“林法师神理所通,玄拔独悟,实数百年绍明大法,令真理不绝”。
“真理”,也是伊斯兰教用语——真主的教导,特别是苏非派信众,须达到归真状态,进而达到存在状态,才能通过启示而获得真理。最晚唐朝天宝年间,这个语义已传入了中国。
大约前后脚儿,基督教进入中国,不过影响不大。关于把其教义称为真理,是17世纪以后的事。
汉语语境的“真理”,早期是一个宗教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看作是一个通俗用语。
从通俗角度说,“真理”,无非是两个要点——第一是“真”,真的和对的;非假非错。第二是“理”,道理、理论,不是感觉,不是“惊鸿一瞥”,亦非“一见钟情”,而是深入本质,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这就接近哲学概念了。
19世纪中期开始,西方哲学被翻译进中国,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一同被介绍进中国。自此时开始,汉语里的“真理”一词,正式被作为哲学范畴使用。
“真理”的概念被广泛知晓,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这与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广泛传播有很大关系;也与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著名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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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百科全书》,对“真理”这一哲学概念所下的定义是“对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识的存在状态、实践活动的正确反映,与谬误相对。”
以上定义,第一,强调了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二,真理形式的主观性,即是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这一定义,既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也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显著特征,包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内。
二,再说国外“真理”概念的嬗变。
其实,国外尤其所谓“西方”,并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真理”词汇——当把不同的词汉译为“真理”的时候,各自的内涵,也有不小差别。
西方认为古希腊是其文化文明源头,然而,古希腊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真理”词汇。
例如,巴门尼德所用的词汇是“去蔽”;柏拉图用的则类似“idea(理念)”;亚里士多德虽然承用巴门尼德的词汇,然而含义却变成了逻辑判断中“是非”之“是”。
其后,至晚从罗马帝国开始,古希腊哲学就断层了。
眇焉千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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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再次从哲学角度探讨真理问题,是从近代开始的。
德国古典哲学最为典型。其中,康德和黑格尔的贡献最大,尽管仍然没有统一的概念和词汇。
西方现代哲学,对真理的讨论进一步活跃。著名的,有真理符合说、真理融贯说、真理实效说、语义真理说、真理冗余说等等。不过,其中不少,其实专业性很强,且更接近数学和自然科学,比如数理逻辑,这里不多赘述。
不论从国内和国外来看,在广义哲学角度,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说,尚无任何可理论超越。
三,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定义。
辩证唯物主义对真理的定义,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真理属于意识范畴。
现在的人类,即智人,在生物学里属于人科人属,满打满算,也就300万年上下。46亿年前,地球已经产生,并且围绕太阳旋转。
这种地球的公转,是一种自然规律。但是,在人类没认识到这一点之前,这个规律本身并不是真理而只是自然规律。只有当人类认识到这一点以后,才成为真理。 正因为真理属于人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正确认识,所以人们经常使用“真理性认识”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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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人的认识当中,不完全都是正确的,也有似是而非或者根本错谬的。
比如,中国古人以为是“天圆地方”,日月是东边升起西边落下。这里面,有少部分认识不错,例如太阳月亮都在运动;但总体上是错误的——认为大地或者地球才是宇宙的中心。
真理,是正确认识;与其相对的,就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正确的认识,人们称其为谬误。
从这个角度说,真理的形式都是主观的——存在于人的意识当中;真理的内容都是客观的——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这个,叫真理的客观性,也叫真理的绝对性——所谓绝对,是说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这一点是绝对的,脱离客观的主观冥想都不是真理是绝对的。
四,说说实践在真理认知过程中的唯一关键作用。
既然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那么,主观和客观是怎么结合在一起的呢?
这就是实践。
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是实践的真理观。
这是马克思受到黑格尔的启发而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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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把世界和人类社会都看作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而且首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但是,他把实践,看作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
马克思说,你这是头脚倒立了,真正的实践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所以,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哲学家的任务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造世界。
实践,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大致来说,可以分为生产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对人自身的实践活动。
实践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把人的主观和外部客观世界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分成若干阶段,这就是毛主席说过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以至无穷。
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这叫直接经验。前人被热水烫过,会把这个经验告诉别人和后代,别的人或者后代,就不一定再亲身尝试了,这叫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可以使人形成真理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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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人传下来的,不一定都是符合客观事物及规律的正确认识。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说,同时落下的物体,重的先落地。26岁的伽利略表示怀疑,1590年,在比萨斜塔做了著名的实验,结果证明被人们坚信了近2000年的亚里士多德的“真理”并非真理,而是谬误。
所以,真理性的认识,只能来自实践,只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才能成为真理。
五,关于真理的相对性。
人的认识,总会受到时代限制。
40年前,几乎所有人不知道手机为何物;10多年前,人们对手机购物也一无所知。
实践的条件和手段,同样是不断发展的。
牛顿,在当年那时非常牛B。但他绝想不到,200多年后会出现一个爱因斯坦,挑战他的三大定律。
牛顿力学不能说不是真理,的确是。但那是有一定适应范围的真理。超出这个范围,牛顿力学的真理性,就只能让位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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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真理都是相对的,都是有其特定的时空、条件适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很可能不再是真理。
这即所谓“真理前进一步,可能就是谬误”。
任何真理,内容都是客观的,是绝对的;同时,真理都是有条件的,因此又是相对的。真理就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然而,人类的实践是无限发展的,认识也是无限发展的。所以,人们在实践中,必然是一步步更加接近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更深层更全面的认识。
相对真理像一条长河,连绵不绝,无数相对真理之和,也就是绝对真理。推动这条河流前行的,就是社会实践;不断检验人们认识的真理性的,也是社会实践。
不妨去读读伟人的《实践论》,其中精辟地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
最后要说的是,所有在实践中得出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可以叫真理。不过,第一,真理是需要不断接受实践检验的,真理有其适用范围;第二,小事情上可以不用大字眼儿,说“正确认识”就行了,不一定把不论大小的正确认识,都以真理称之。
经典作家曾说过,没必要小事情上也都用大字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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