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1日,创业黑马(300688.SZ)公告称,其已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涉案金额超2371万元(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法院已受理该案,尚未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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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成立于2011年11月,主营业务是提供多元化企业服务。2019年9月24日,创业黑马与崂山区科创委签署《青岛独角兽创新加速基地项目合作执行协议书》,约定由创业黑马在青岛崂山注册成立独立公司法人,负责基地管理与运营。协议签署后,创业黑马按约于2019年10月14日注册成立青岛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并联合组建运营团队,且在每个运营年度执行完毕后,向崂山区科创委提交当年度的项目运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书面材料供其考核。
然而,崂山区科创委除支付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和第一年度的500万元项目费用外,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相应年度的合同费用,经多次催促仍未支付。创业黑马认为,崂山区科创委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创业黑马在诉讼中请求判令崂山区科创委向其支付年度运营费用90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为100.04万元;支付已完成运营指标费用135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为21.08万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237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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