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的重庆曾家岩公馆,一位女子倚在二层小窗前凝望远方,黛色旗袍勾勒出丰腴身姿,脸颊上的酒窝即使在不笑时也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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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被软禁的“金丝雀”,正是民国电影皇后胡蝶。她的美,曾让军统头子戴笠调动整个特务系统只为筑一座看不见的牢笼,也让无数观众跨越百年时光依然为之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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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这人,上海生的,可小时候跟着爹,天津北京广州到处跑,铁路调到哪家就搬到哪,衣服才换一件,地方又变了,所以她身上那股劲儿,一会儿像北方大妞,转头又跟南方姑娘似的软乎乎的,1924年自己摸进了电影学校,没几年就在《战功》《秋扇怨》里露了脸,这人骨子里就有那股灵气,演戏也好,不说话也好,一个眼神就让你忘不掉,等到1931年《歌女红牡丹》一出来,全国都晓得了,那21334票投出来的“电影皇后”,可不是吹的,不管有声没声,胡蝶这名字就是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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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上海那边打起来了,日本人想让她拍片子,拿着什么食品配给证来诱惑,她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什么《胡蝶游东京》,门儿都没有,拉着丈夫潘有声就往香港、重庆跑,路上那三十箱东西全丢了,那都是她攒了多少年的心肝宝贝,这么一丢,后面的路就全变了,为了找那些家当,去找了戴笠,结果人进去了,就再没那么容易出来,戴笠嘴上说保潘有声的命,回头就把胡蝶关在了高墙里,住的是别墅,可那哪是家。
那几年日子,外面人看着风光,里头的苦只有自己知道,跟丈夫活活拆开,天天都在戴笠眼皮子底下过,有熟人说,经常看见她一个人对着潘有声的照片发呆,手上那个结婚戒指,用根红线系着,谁也拿不走,戴笠在酒席上跟人介绍说这是我的“女伴”,她当着所有人的面就顶回去了,我叫潘有声的妻子,看着软软的一个人,那股硬气全在骨头里,平时看不出,就这么长在她的美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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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人老了,去了加拿大,温哥华华人历史协会里还有她的照片,穿着丝绸睡袍,偏着头那么一笑,眉眼还是那个味道,照片也没修过,去看的人都说,还是她,皮肤看着还是那么细,轮廓一点没垮,年轻时候是明艳的好看,老了反倒多了一份安静,好像时间在她身上都得绕着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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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胡蝶的美,真不光是那张脸,是她那套活法,你看她一辈子那么多风浪,外头人传什么闲话她根本不往心里去,真遇到大事了才见真章,她自己回忆录里就写过,个人那点事,传来传去就那么回事,说不说得清不打紧,民族大义上不能犯糊涂,有这种底气的人,到哪都站得稳,所以后来五十一岁凭着《后门》又拿了个亚洲影后,谁都不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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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人在温哥华走的,最后留下一句话,“胡蝶要飞走了”,就跟她演了一辈子戏一样,收尾收得干干净净,胡蝶这个人,不是一张旧照片,也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传说,她的名字就在中国电影史上刻着,后面的人再回头看,看到的都是一个女人在风雨里头,是怎么活出自己那身骨气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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