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中午11:07分,70岁的丁老伯在地铁八号线西藏南路站候车时,没有站在地面规划的上车区域,而是站在了下车区域。列车到站后,丁老伯未等车内乘客下车,便走向车厢,与刚好下车的袁女士发生碰撞,因此摔倒骨折。
视频:乘地铁不遵循“先下后上”,7旬老伯被撞伤“损失”24万元该谁赔?
丁老伯认为,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袁女士未尽到注意义务将自己撞倒,应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对于丁老伯的说法,法院怎么看呢?
上海市三中院认为,《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明确规定,乘客须在安全线内排队,先下后上,禁止强行上下车。
站台的公共视频显示,事发时并非客流高峰,等候上车的几名乘客因急于上车,均堵在事发车门正中的下车区域,而非站立于车门两侧的上车区域,完全堵塞了下车乘客的下车通道。这部分乘客实质上已放任自身置于对冲人流的危险区域,其中包括丁老伯本人。
在法院看来,丁老伯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袁女士对其他乘客的注意义务。丁老伯要求袁女士避让他再下车,或者从其他更空的车门下车,显然系苛责他人,有违法理人情。
最终,法院判下来,丁老伯因此次事故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由袁女士承担30%损失,共计7万余元;其余70%的损失,也就是近17万元,由丁老伯自行承担,地铁公司不担责。
在申度新闻记者看来,这件事给那些喜欢站在地铁车门中间抢位子的乘客敲了一记重重的警钟:不管你是男性还是女性,不管你岁数多大,不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万一与下车乘客发生冲撞,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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