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来自澎湃新闻的报道,
事情发生在湖北随州曾都区,59岁的郭女士和老伴王先生在当地开着一家小超市多年,并且有烟草证。
今年1月10日晚,超市进来三名自称烟草局的执法人员,说怀疑超市违法进货并进入超市搜查,结果没查到什么问题。
随后这三人要求进入郭女士家里搜查,但凡是个正常人都知道,烟草局的人是没有权力进入他人家里搜查的,所以郭女士拒绝了。
后来这三人报了警,要求派出所处警,并进入郭女士家中和私家车搜查。按照郭女士的说法,这三人进入家里后,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而且还是当着未成年的面。
后续就是烟草局的人确实在他家搜到了香烟,但并不是假烟,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只是不是在当地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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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郭女士确实违规了,但没有违法。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烟草局的人进入民宅搜查这个行为,郭女士认为违法了,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果一审二审郭女士全部败诉了,理由大概就是确实在她家里搜到了卷烟,存在住宅与经营场所混用的情况,所以烟草执法人员不违法。
这件事还有一个后续,就是事发后没多久烟草局就撤销了立案,原因是烟草执法人员在办案时没有对涉案卷烟进行封存,导致关键物证证明力不足。
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案子没什么问题,法院判的没错,烟草局执法也没错,尤其是烟草局在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了,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依法办案的典型案例。
可事实上,有个关键问题被忽略了,就是烟草执法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力私自进入民宅搜查,哪怕有民警的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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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道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搜查令的描述,烟草执法人员没有,民警手上也没有。
在固有认知和大众的理解中,家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遇到危险或困难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回家。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同样赋予了家特殊的含义,就比如《刑事诉讼法》中就明确规定,警察在搜查公民住宅时,必须出示搜查令。
换言之,哪怕是民警,在没有搜查令时擅闯民宅,也是违法的。
可这个案子的最后,这种行为并没有被认定成违法,尤其是经历一审二审后,还是没被认定成违法。
法院认为被搜到了东西就认定这种搜查行为不违法,很明显是违法法制精神的。搜查是否合法,不仅要看身份是否合规、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合规,还必须要看是否具备搜查令,所以这其实就是违法行为。
关于这件事,我问了被不少官媒多次报道视为骄傲的deepseek,它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烟草局执法人员在住宅主人拒绝的情况下,无权强行进入民宅进行检查。该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且违反了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被重视,因为人类本身就是不可靠的,哪怕我本人也不敢说自己有多可靠。所以人需要被约束,所以需要道德、规则、法律、法规等等。
人为什么不遵守规则,或者说人会在什么条件下不遵守规则?答案并不复杂,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并且还能带来利益,那人一定不遵守规则。
最后,想起一句话,不记得是谁说的,大概意思是,
规则被践踏时,沉默的人越多,
无耻就越像涨潮的水,终会漫到每个人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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