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健身效果未达预期引发的私教服务合同纠纷案。学员王芳花费近万元购买48节私教课后,4个月仅减重8两(0.8公斤),认为未达理想减脂目标起诉健身公司要求全额退款,法院最终判决健身公司无须退还服务费。
2024年7月,产后7个月的王芳经朋友介绍,花费299元在武汉某健身馆购买3节私教体验课。体验后感觉良好,她又支付8299元购买48节私教课程,并签订《健身私教协议》。协议约定课程内容包括产后康复、减脂和塑形,课程为季卡(共45节),需在2024年7月22日至10月22日期间完成。但因身体原因,王芳直至同年12月才上完全部51节课程(含3节体验课)。
王芳称,上课期间她严格按教练要求训练并调整饮食,但效果不佳——报名时体重66.5公斤,4个月后仅降至66.1公斤,“4个月只瘦了8两,明显没达到减脂目标”。多次与健身馆交涉无果后,2025年3月,她将健身馆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全额服务费。
健身馆辩称,王芳虽上课频率不高,但已完成全部课程,且体脂率、肌肉含量等数据均有改善:体脂率从36.4%降至33%,肌肉增长1.1公斤,内脏脂肪下降两个等级,腰围和臀围分别缩小3厘米和4厘米,证明健身确有成效。健身馆认为自身无违约或服务瑕疵,王芳仅以未达个人预期目标为由要求退费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私教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健身馆已按约定提供51节私教课,并对王芳的饮食、休息及身体状况进行提醒与沟通。王芳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健身效果未达其个人预期,但无法证明健身馆曾承诺“课程结束后必达特定数据目标”。此外,减脂塑形是科学系统的过程,需饮食、锻炼、作息及个人体质等多方面配合,并非仅靠课程就能保证效果。王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这一常识,且无证据证明健身馆存在违约行为,故依法驳回其退费诉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近些年,随着健身行业发展,私教课程纠纷频发。”承办法官提醒,一方面,健身场所需诚信经营,杜绝夸大或虚假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消费者签订合同前应理性评估自身需求,避免盲目消费,同时注意留存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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