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注意啦
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新调整
10月31日,湖北省住建厅出台并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支持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
✅提高贷款额度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汉宝已划好重点
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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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取: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消息速递
10月31日,湖北省住建厅出台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从即日起实施。《通知》明确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拓宽住房公积金应用场景、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直付租金5项新政,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支持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
《通知》明确,支持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以及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等。
新政的亮点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支持代际互助,允许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将提取主体扩大至缴存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通过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实现资金共享;
二是扩大提取使用范围,除加装电梯外,还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等,以更大力度支持存量改造为推进城市更新助力。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异
为全方位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通知》还在贷款、提取等多方面推出协同政策。
贷款政策上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异,最高可贷额度统一;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
贷款期限方面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至68周岁,女职工至63周岁,最长不超30年。同时,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贷款本息,不受工作地、户籍地限制,还将在省内城市圈探索推进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政策,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不受缴存地限制。
新政还支持直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机构自持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向住房租赁机构划转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切实减轻租房群体经济负担。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oZc7RfkfX0bN-Y5AMDhC1A
除此之外
武汉公积金今年也发布公告
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以及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公积金最新贷款额度是多少?
贷款比例、利率是多少?
小编给大家汇总好啦
2025武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比例
01
贷款额度与比例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
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名下首套新建商品房,且该商品房属于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申请贷款时规定的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1.1倍。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存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家庭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2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80%(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商转公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异地贷款额度与比例
异地缴存职工家庭房屋套数的认定,参照本地缴存职工执行。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当前,购家庭首套房和二套房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此外,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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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武汉市住更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12号)。第一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双缴存人家庭”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均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家庭,其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2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其他情形的,认定为“单缴存人家庭”,其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B4oWJQEPw4Zav0bY3ErP3g?scene=1&click_id=10
02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2025年9月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武汉市住更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12号)。
武汉市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人缴存基数+配偶缴存基数)×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将该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现行的35%提高至40%。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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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且按月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账户状态为正常。
(2)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需按时连续正常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不得出现断缴或停缴情况。
(3)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后一次汇缴月至少为贷款申请月的上一月度,且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若近一年内(365天)办理过租房提取,租房提取金额可与账户余额合并认定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
(4)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5)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须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账户。异地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0.8,缴存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职工核定贷款资格。
(6)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多次发生调整的,申请贷款时(以受托银行录入武汉公积金系统时间为准),按近6个月汇缴记录中最低缴存基数计算可贷款额度。
(7)配偶方如符合贷款条件,可参与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
(8)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房发〔2023〕8号),当前执行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即2025年12月31日前,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且不超过当前最高贷款额度。
(9)职工申请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以受托行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时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为准。职工前期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手机APP或柜面进行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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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贷款期限与利率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即男职工不超过68岁,女职工不超过63岁)。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存量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商转公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
✅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5年)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525%。
五年以上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75%。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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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贷款归还及结清
✅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
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
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到其受托行所属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不能提前部分还款。
✅贷款结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到受托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受托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信息来源
https://gjj.wuhan.gov.cn/bsfw/ywzl/ywzn/dkyw/202412/t20241219_2504837.html
编辑摄影
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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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湖北平渊律师事务所丨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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