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关于明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发〔2025〕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区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享受,有效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就2026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对10种门诊慢性病种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4年度资格认定通过或以前年度经过复审认定通过的,现在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
复审病种包括:甲状腺功能异常(含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毒性肝炎(原慢性活动性肝炎)、结核活动期、耐药性肺结核、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紫癜性肾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巨趾症。注: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仅限居民医保。
二、复审所需资料
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表格见附表1)。
2.参保慢病患者可提供近两年来两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及需要继续用药治疗证明材料。
三、复审时间及方式
1.复审资料收集: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0日。城乡居民将复审资料递交至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复审。城镇职工将复审资料递交至所在单位,在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复审。
2.资格认定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上述门诊慢性病病种需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本次复审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需要复审病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3.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结果职工在各单位经办网厅、城乡居民在街道办医保工作站或区医保经办中心进行查询。
扫码下载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编 辑:琳 琳
责 编: 程 方
审 核:华 蕾 祁静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