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针对以往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检查频次高、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突出问题,四川省乐山市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改革纳入原创性差异化改革清单,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先在四川省构建了以《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为总纲,配套3项专门制度(涉企检查流程、双随机执法、非现场监管)的“1+3”制度体系,实现分类管理、流程规范和纪律约束一体化推进。
改革以来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5.6%,“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19.8%,切实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突出系统重构,“一个总纲”明确改革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出台《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从宏观层面解决“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
明晰改革“任务书”。坚持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原则,确定分类管理、统筹计划、严格检查、强化监管等4大类11项重点改革任务,建立“以主体定事项、以事项定对象、以对象定人员”检查制度,依法划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边界,梳理形成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4张清单,为各项措施制定提供遵循。
绘好检查“一张图”。统一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行备案管理,每年初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统筹整合市、县两级各相关业务条线拟开展的涉企检查、项,形成统一的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事项、依据、频次等内容,报司法部门备案后执行。未列入计划的检查,原则上不得开展,从源头上压减检查频次。
责任压实“落到地”。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推行定期通报、动态评估、精准督导机制,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执行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正向激励;对敷衍塞责、应发现未发现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履职闭环,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长效治理”。
突出标准建设,“刚性标尺”促进公平公正
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定》,系统构建标准化、流程化、阳光化的检查运行机制,确保全过程规范透明、依法合规。
程序执行流程化。根据年初检查计划,将行政检查科学划分为非现场和现场两类,对非现场检查采取“资料收集—线索筛查—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四步工作法,实现智能研判、精准筛查;对需进一步核验或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启动现场检查,严格执行“资料准备—亮证入企—实地核查—记录填报—结果反馈—合规指导”闭环流程,确保检查“过程留痕、结果可溯、程序规范”,企业对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零投诉”。
问题处置法治化。依据企业违法情形,精准实施提醒教育、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差异化措施,同步提供法治帮扶、合规指导和技术支持,助力企业整改问题、消除风险、修复信用、规范经营。坚持宽严相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处罚案件23件,免罚或从轻减轻金额1300余万元;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并移送行政拘留1件、公安机关3件,切实做到罚当其责、宽严有据。
检查行为规范化。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全面规范“扫码入企”、亮证执法、全过程电子化记录等制度,严禁态度生硬、行为失范。构建“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执法培训体系,聚焦非现场检查技术应用、现场检查行为准则、执法文书规范化制作等重点开展常态培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
突出科学精准,“集约有序”提升执法效能
全面强化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并主动公开检查结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监管效能。
事项整合,杜绝重复。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将生态环境监管划分为部门联合“双随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双随机”、省派任务“双随机”3类监管模式,系统整合日常、个案与专项检查事项,凡可纳入联合抽查的事项100%纳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涉企联合检查覆盖率提升35%。
力量协同,避免多头。在市县两级推行“首抽负责制”,实行谁先抽到谁检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接受一次现场检查;已接受联合“双随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双随机”以及其他专项行动的,当年不再重复安排,推动从“多头分散”向“一体协同”转变,重复检查率下降98%。
计划管理,严控随意。建立“计划+方案”检查管理制度,执法单位根据企业属性和风险特点,个性化定制检查方案,综合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等检查事项,匹配相应检查事项,实现“一企一策”、全要素覆盖,避免了“同一系统、不同人员、多次检查”现象,企业对行政案件复议诉讼率为0。
突出智慧赋能,“无事不扰”护航企业发展
印发《关于强化和规范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的通知》,以科技赋能推动监管模式转型,实现从“人防”到“技防”“传统巡查”到“智慧治理”的跨越,切实做到监管高效、企业无忧。
分级分类“差异管”。构建非现场、无感式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非现场检查清单管理,对生态环境统计的监督检查、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的监督检查等3个低风险检查事项和105家信用良好、环境风险小的企业,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实现“企业无感、监管有感”,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监管平台“线上管”。综合利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控等23个监管平台,实时分析企业生产与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数据无异常且无特殊情形的,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重点排污单位接入在线监控平台率达96.57%,居全省前列。
数据闭环“智慧管”。整合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数据资源,实行数据“周分析、月会商”,形成“数据分析—线索移交—线索核查—依法处理—整改到位”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将9800余家企业纳入智慧执法监管服务平台,指导企业整改异常数据430条,实现环境问题“发现—提醒—整改—复核”全过程“可视化”,真正做到监管不越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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