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应该是宗馥莉“心腹”严学峰被调查。
话说一开始我不太明白宗馥莉自从接手娃哈哈之后,为什么专心经营新公司,新公司名叫宏胜什么的。如今我是明白了。原来一切就是为了继承案。说宏胜是新公司,是相对娃哈哈而言。宏胜成立于2003年,娃哈哈成立于1987年。
也就是说,宗馥莉在接手娃哈哈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一定会打继承案官司的。这原因也很清楚,就是宗馥莉不同意宗庆后对遗产的安排。
宗馥莉不同意宗庆后对遗产的安排的一个证据是,宗馥莉未经授权指令财务人员将专项信托基金账户内约110万美元(约858万港元)转至杭州某贸易公司。宗馥莉团队证实此110万美元转账实为支付越南工厂设备的合约尾款。
也就是说宗馥莉不愿意承认这是三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妹妹们的专项信托基金,认为是公司资产。
要不然这无法解释,区区110万美元尾款,偏偏要从香港汇丰银行的专项信托基金中扣划。我不相信宏胜这么大的集团,连110万美元都没有。
矛盾就在这里。那么那三个孩子可不能就这么袖手旁观。你想啊,要是宗馥莉把18亿美元全按公司资产划走了,那么这三个孩子将来怎么生活?那不是惨了吗?
所以这三个孩子赶紧在香港和浙江两地起诉了。
于是乎,问题就来了。因为这本来只是财产继承问题了,一下子成了法律问题了,而且涉及的是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也就是说,宗馥莉虽然操作猛如虎,但那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妹妹们是有继承权的,这一财产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的。
那么宗馥莉究竟做了哪些操作呢?其实很简单,她的商业逻辑很简单,就是将娃哈哈架空了,所有资产全部转移到了宏胜名下。
但是娃哈哈不是一家纯粹的私企,它是有国资背景的。此时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持有娃哈哈46%的股份,怎么办?肯定是不愿意宗馥莉这么操作的。
因为这样操作下去,那就没文商旅什么事了,不是吗?
不过,我觉得还是可以的。如果文商旅放弃娃哈哈股份,而将这一股份置换为宏胜饮料集团的股份,而宏胜饮料集团也放弃娃哈哈这个品牌,开启新品牌娃小宗的运营。
无独有偶,这品牌之争,上一次比较有名的是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如今我预测一下,娃哈哈集团和宏胜饮料集团分家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了。
也就是说,将来有一天,娃哈哈集团仍然持有娃哈哈品牌,由文商旅和职工持股会控股,宗馥莉本人和其领导下的宏胜饮料集团彻底退出娃哈哈集团。
另一方面,宏胜饮料集团彻底私有化,独立运营诸如娃小宗这样的品牌。将来娃小宗和娃哈哈两个品牌,将在市场上竞争。
娃哈哈集团,作为国资,仍旧是国资。而宗馥莉执掌的宏胜饮料集团,完全私有化,开启新品牌娃小宗的运营。当然,也有可能娃小宗这样的品牌会被替换掉,毕竟娃小宗这个品牌有点像是临时起用的。
这样一来,宗馥莉可以专心经营宏胜公司。因为宗馥莉而遗产继续一事就是宗馥莉本人的事了,而怎么处理,当然是宗馥莉和财产继承人来协商了。
这里可能有两种结果。第一种结果可能是先处理股权,后处理继承问题。宗馥莉拿走属于自己的娃哈哈集团的股份,全部入股宏胜,另外三份由宗馥莉和另外三位财产继承人在法庭上和解或者诉讼解决。
第二种结果可能是先处理继承问题,后处理股权问题。也就是说在法院层面解决这一继承问题,如果法院要分割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团的股份,那就分割好了。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股份将变得更少,到时宗馥莉是否还能执掌娃哈哈集团就是个未知数了。目前的情况来看,好像正是按照这样的路径在走。
按这个方法做的话,那么宗馥莉就无法继续销售娃哈哈了。因为娃哈哈的归属权不确定了,需要法院根据继承法厘清这个问题。这是为什么宗馥莉必须要推出新品牌娃小宗的原因。
更好的结果是,宗馥莉直接答应另外三位财产继承人的要求,直接分割她持有的娃哈哈集团的股权,让利益之争让位于亲情和睦。
一家人在一起,就应该一起把家撑起来。大事小事一起商量,柴米油盐共同分担。
单单宗馥莉一个人撑起一个家,也是很辛苦的事啊。
不过,更有可能的结局是上面所说的第二种结果,并且娃哈哈和宏胜饮料集团要分家了,娃哈哈和娃小宗两个互不干涉的品牌,将进入市场。谁能笑到最后,唯有法律、市场和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注意,本文预测的两种结果只是一种对继承案发展的预测,并非既定事实。希望饮料品牌娃哈哈和娃小宗越来越好。
(木田之光写于202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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