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了解到,中秋节临近,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来看,清远市清城区涛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冠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黄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月饼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格,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选购月饼时,应先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包装物应整洁完整,袋装产品应密封严密,无漏气现象;纸封装月饼应裹封完整,包装纸无印刷油墨浸染。查看月饼包装袋上的标签标识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或者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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