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兰花是珍贵的植物资源和重要的生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生态、科研及文化价值。近年来,受市场需求驱动,非法采挖、收购、出售野生兰花现象频发,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护宝贵的野生植物资源,河南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聚焦野生兰花保护难题,主动作为,通过深入调查、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机关、林业局和兰草保护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坚守“打击与保护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原则,筑牢野生兰草保护法治屏障。
近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近三年本院办理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数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非法采挖、交易野生兰花行为的特点、规律及监管盲区,发现某地兰花保护协会在成员准入、日常管理、宗旨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部分协会成员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明知野生蕙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大肆实施采挖、买卖等危害行为,已涉嫌多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此类现象不仅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更违背了该协会成立的初衷与宗旨,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现实侵害和潜在影响。9月28日,洛阳铁检院向该协会送达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协会从内部机制、会员管理上堵塞漏洞,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成员管理、规范日常活动、加强协作联动、强化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加强各项工作。随后,洛阳铁检院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林业局和兰草保护协会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野生兰草采挖、买卖行为,治理涉兰草犯罪重在预防,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各方一致认为,需共同构建以保护为核心、合法合规的兰草交易模式,既守护生态文明安全,也保障兰草交易行业的健康发展。该协会负责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为协会把脉问诊,并会同多方搭建起“司法+行政+协会”联动保护的新框架。协会将认真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整治,切实与社会各界共同守护野生兰草的生态家园,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下一步,洛阳铁检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各方协同共治,不断完善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卢辰 乔亚萌)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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