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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狸家口腔的《道歉信》VS 法院判决书:一份自相矛盾的谎言集
文|蒋爸爸
各位消费者,大家好。
想必很多人已经看过了海狸家口腔在9月30日发布的《“对不起”》一文。文章言辞恳切,姿态谦卑,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被供应商“坑”了的无辜角色。
但,这是事实吗?
今天,我们就将这份“道歉信”,与已经生效的法院终审判决书、政府官方文件逐一比对,看看这份看似诚恳的道歉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谎言与自相矛盾的说辞。
谎言一:声称“判决是个案”,企图掩盖群体性欺诈
海狸家口腔的说法:在其向平台投诉消费者文章时明确表示:“‘退一赔三’终审判决系蒋乐雪案的个案”,并主张《海狸家口腔五百受害者之歌》的标题与事实“严重不符”。
【证据与真相】官方文件早已证实,这是一个涉及数百人的群体性事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的一份复函中,附带了一份关键文件——《深圳市深创义齿技术有限公司发海狸家矫治器及附件订单统计表》。这份官方文件白纸黑字地记录了:
“450余名曾在海狸家门店使用深创义齿非法生产的无证牙套的消费者名单”。
这份名单涉及海狸家口腔万象城店、爱琴海店、世欧店、省立店、附一店以及厦门店。结论:这不是个案,这是有据可查的、波及数百家庭的群体性事件。
谎言二:声称“事后才知情”,企图推卸自身欺诈责任
海狸家口腔的说法:“我们也是后才得知合作方出现这样的疏漏”。
【证据与真相】法院终审判决已明确认定:海狸家口腔“知道或应当知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闽01民再54号】终审判决书中,一锤定音地指出:
“海狸家公司作为专注于青少年……口腔健康的公司……其从深创公司采购案涉定制式矫治器时按常理来说应已认真审核深创公司是否具备定制式矫治器的生产许可,知道或应当知道深创公司不具备生产许可。……其隐瞒案涉定制式矫治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事实……构成消费欺诈。”
结论:法院已经从法律上否定了海狸家“不知情”的借口,并将其行为定性为“隐瞒事实”的“欺诈”。
谎言三:声称“质量合格”,企图混淆“非法”与“不合格”
海狸家口腔的说法:“此次事件并不涉及任何产品安全与医疗质量的问题……所有矫治器均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检验”。
【证据与真相】法院对所谓的“质量合格”根本不予认可!首先,一个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在法律上就是非法产品,根本没有讨论其“质量”的前提。其次,针对海狸家口腔的“质量合格”论调,福州中院在判决中给出了明确的回应:
“无法证明蒋乐雪使用的案涉定制式矫治器系合格的,故本院不予确认。”
结论:别再被“质量合格”的话术迷惑,法院已明确表示:你的证明,我们不认!
谎言四:声称涉事厂家只占“极小一部分”,企图与“无证牙套”切割
海狸家口腔的说法:在其投诉文件中称:“该时期我司在深创定制牙套的数量仅占我司总采购量的极小一部分,我司大部分牙套均采购于‘时代天使’‘正雅’等厂商。”
【证据与真相】这与其管理人员在政府部门的官方证词完全矛盾!在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5日制作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提问:“你公司所有的定制式矫治器是从何厂家购进的?”
海狸家口腔经理林蔚山的回答是:“都是深圳市深创义齿技术有限公司购进的。”
在监管部门面前说“全是”,在内容平台面前为了删帖又说“极小一部分”。这种自相矛盾的说辞,彻底暴露了其毫无诚信的本质。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篇精心编排的公关文,而是一个企业面对法律判决和数百名受害者的坦诚与担当。
请所有消费者擦亮双眼,用法律和事实武装自己。如果你也是2020年至2022年初在海狸家口腔接受矫正的患者,请立即核对您的治疗记录,依法维权!
本案代理律所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周健律师团队,拿回属于你的公道
最后,我想说,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一个父亲。我所做的一切,都源于那句最朴素的信念:
“真相,是父亲给女儿最好的保护。”
附举报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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