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柯利达(603828)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柯利达(603828)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4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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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柯利达/ST柯利达(603828)发布公告称: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即《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孙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1号。
经查,柯利达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700万元;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2,838.45万元;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2,838.45万元。ST柯利达首次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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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柯利达(603828),且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曾经购买过该公司股票的证券投资者可到公众号“股海卫士”登记索赔事宜。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想查询您的亏损股票能否索赔,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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