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11人吃花生米,5个死缓,大快人心,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我以为只毙一两个,这次真够雷霆的。从这个案子来看,这个明家几乎被满门抄斩了,这也再次说明了这个明家,确实血债累累,罄竹难书。
那明国安为何又另案处理?个人估计,这位明家二公子,当初在果敢老街飙马时摔成了植物人,以目前这个状况,估计他也不敢醒来。
明国安
(一)
明家的“恶绩”可真够“辉煌”的。
从2015年开始,以明学昌、明国安为首的这个家族集团,在缅北果敢地区搞起了“一条龙服务”——电信诈骗、杀人伤害、贩毒卖淫、开设赌场,样样精通。他们依托家族武装,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各路“金主”,涉赌涉诈资金超过100亿元。
这可不是小打小闹,是真正的“产业帝国”。卧虎山庄,明国安一手创办的“诈骗摇篮”,成了无数人噩梦的开始。明珍珍小仙女更是不甘示弱,亲自下令开枪,造成多人死伤;明光忠则玩起了“内部诈骗”,用假录取通知书忽悠自家人——果然是一家人就要齐齐整整,连犯罪都讲究“家族传承”。
更绝的是,明国安2022年飙马摔成植物人,命保住了,却成了活着的“缺席被告”。既然人已瘫在床上,审判也只能另案处理,免得耽误了其他同伙的“死刑之旅”。
明国安
(二)
温州中院这一审,可真是雷声隆隆。这就叫虽远必诛,这次应该给东南亚一个震慑了。
11人死刑,5人死缓,11人无期,12人有期——判决书厚得能当枕头,卷宗上千本,证据材料近1.5万份,电子数据50TB。这规模,简直是把明家的罪行从缅北山区搬到了东海之滨,一字一句,铁证如山。
为什么是温州?感觉温州这地方有说法,上次抓审洗米华也是温州。
温州市的GDP,可比两个缅甸还多,算是很给这些恶魔面子了。在这审判,说明就是要“收这个明家来了”——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一审就在中院的刑事案件,就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而死刑执行机关就是为第一审中院: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家这帮人,罪名凑齐了14项,从诈骗到杀人,从贩毒到组织卖淫,每一个都是重罪,简直是“犯罪界满汉全席”。那个明珍珍,还不到30岁,竟然也是死刑,什么她平时得多毒啊。
国家这次出手,可不是闹着玩的。盘踞国外多年、武装庇护、利益盘根错节?照样连根拔起。就像医生动手术,病灶再深,也得彻底切除。多少受骗公民被救出,多少家庭重见天日——这背后,是中国力量的无声宣言。
(三)
最后,怎么看?
第一,明家活成了一部“犯罪连续剧”。
你看看这一家子:老爸明学昌自杀开脑洞,儿子明国安飙马变植物人,孙女明珍珍开枪杀人,孙子明光忠内部诈骗说自己考上了北大……,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每个人都在用生命演绎“什么叫罄竹难书”。他们以为在缅北山高皇帝远,可以无法无天,却没想到中国的铁拳能打得这么长、这么准。
人生有时就像一场荒诞剧:当你以为自己是主角时,其实你只是即将被审判的配角。
第二,中国行动是法治的一记重拳。
这不是简单的跨国追逃,而是系统性铲除。咱们动用司法、外交、警务多方力量,把明家集团从境外“请”回国内受审。卷宗如山、证据如海,不是作秀,是实打实的法治尊严。
有人说,一颗子弹都便宜他们了,应该凌迟处死。当然不能那样,咱们这仍然是依法治国、除恶务尽的体现。中国不搞虚的,只要你触犯法律,哪怕躲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第三,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总是家族犯罪?
明家不是特例。在权力与暴力交织的地区,家族式犯罪往往更容易滋生。他们依靠血缘纽带和武装控制,建立起“国中之国”。但历史一再证明:靠犯罪维系的家业,终将崩塌。
明家的结局,是对所有境外犯罪集团的警告:你可以跑,可以藏,可以武装到牙齿,但在中国的铁拳面前,你无处可逃。
正如有人调侃:明家最后整整齐齐地来到中国,不是团聚,是伏法。这或许就是他们唯一的“家族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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